第9章(17 / 25)

1变更账户名称。

单位申请变更账户名称,应向银行交验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正式函件,企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需要向银行交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新执照,经银行调查属实后,根据不同情况变更账户名称或撤销原账户并开立新账户。

2更换单位财务印鉴。

若开户单位由于人事变动等原因,要更换单位财务专用章、财务主管印鉴或出纳人员印鉴的,只需填写“更换印鉴申请书”,出具有关证明,在银行审查同意后,重新填写印鉴卡片,并注销原预留的印鉴卡片。

14账户的迁移、合并及撤销

单位的办公地点或经营场所发生搬迁时,应到银行办理迁移账户手续。如在同城,由迁出行出具证明,迁入行凭此开立新账户;如搬迁他城,应重新按规定办理开户手续。

在搬迁过程中,可将凭证暂时保留在原账户,但在搬迁结束,单位已在当地恢复生产经营时,原账户一般应在1个月内结清。

单位申请合并、撤销账户,经与开户银行核对存贷款账户余额全部无误后,办理销户手续,同时交回各种空白重要凭证。销户后由于未交回空白重要凭证而产生的一切责任,由销户单位全部承担。

各单位在银行的账户连续一年没有发生收、付款活动,银行以为无继续存在的必要时,即通知单位在1个月内,向银行办理销户手续,逾期未办,视同自愿销户,余数未取者,银行在年终时作为收益处理。

2账户种类

21基本存款账户

基本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账户。它是独立核算单位在银行开立的主要账户。存款人的工资、奖金等现金的支出,只能通过基本存款账户办理。按照规定,每个存款人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

1申请基本存款账户需的文件。

1开户许可证。

存款人在银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实行由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核发开户许可证制度。因此,存款人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必须凭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核发的开户许可证开立账户。开户许可证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统一制作。

2其他。

存款人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除了必须具备“开户许可证”,还应向开户银行出具下列证明文件之一

个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承包双方签订的承包协议。

单位对附设机构同意开户的证明。

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副本。

驻地有关部门对外地常设机构的批文。

军队军以上、武警总队财务部门的开户证明。

中央或地方编制委员会、人事、民政等部门的批文。

2开设基本存款账户的程序。

开设基本存款户程序开户申请书一式三联,第一联由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留存;第二联由开户银行留存;第三联由存款人保管,待销户时做重新开户的证明。印鉴卡片一式两张,一张留存开户银行;一张开户单位留存。开户许可证一式两本正、副本,正本由开户单位留存;副本由开户银行存查。

22一般存款账户

一般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在基本账户以外的银行借款、转存、与基本存款账户的存款人不在同一地点的附属非独立核算单位开立的账户。存款人可以通过账户办理转账、结算和存入现金,但不能支取现金。

开设一般存款账户,也同样需要一定的条件,大致有以下两点

在基本存款账户以外的银行取得借款的。

与基本存款账户的存款人不在同一地点的附属非独立核算单位。

存款人申请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应向开户银行出具下列两个证明文件中的一个

借款合同或借款借据。

基本存款账户的存款人同意其附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开户的证明。

在申请开立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时,应该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填制开户申请书。

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并送交盖有存款人印章的“印鉴卡片”。

经开户银行审核同意后开立账户。

23临时存款账户

临时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开立的账户,存款人可以通过临时存款账户办理转账结算和根据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现金收付。

1可以开设临时存款账户的条件。

开设临时存款账户,需要一定的条件。在下列两种情况下,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临时存款账户

1外地临时机构。

2临时经营活动需要的。

2开设临时存款账户需要的文件。

根据银行账户管理办法规定,存款人申请开立临时存款账户,应向开户银行出具下列证明文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