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6章 李相爷并不是嗜杀之人,其所杀,当(3 / 7)

贪官的官员来往。

贪官平日贪污里多少赃款,这些亲友心里难道会没有数吗?

既然知情,还敢接收贪官所给的好处。

就不要抱怨将来事发,牵连到自己。

当然,你真要说亲友当中有没有可能会有无辜呢?

这个肯定还是会有的。

但还是那句话,高层永远是从国家宏观发展的角度来解决问题。

微观的私人角度,不是国家高层该考虑的。

高层们所想的,只是让整个国家整体向上发展。

没有人可以同时兼顾所有。

故牺牲,是必要的。

就如同刘备刚入蜀时,令法正、诸葛亮制定《蜀科》。

诸葛亮坚持要施行严刑酷法是一个道理。

法正也曾援引汉高祖进关中后废除秦朝苛法,约法三章的故事,希望能宽容治理。

但诸葛亮则认为蜀地的大族专权自恣,君臣之道渐渐被大族的专擅所替代。

所以自己如今实行严刑峻法,就是为了纠正这种政治形势。

可以说一条暴论,

在古代只要施行的是严刑峻法,肯定会有无辜者被牵连。

只是多或少的问题而已。

包括诸葛亮的《蜀科》,刑法是非常严的。

不可能保证绝对公平公正。

但还是那句话,高层永远是从国家宏观的角度层面去思考问题。

事实就是,诸葛亮治蜀后。

蜀地的风貌大改,吏治焕然一新。

而李翊也是秉持着这样一个理念,来处理徐州甚至天下九州的贪腐问题。

刘备沉吟不语,目视舆图上徐州疆域。

良久,他方缓缓说道:

“……子玉所言,虽似严苛,却切中要害。”

“然元龙之虑,亦不为无因。”

他忽转向陈登,“元龙出生徐州,可知当地豪强与官吏勾结之情状?”

陈登叹道:

“……臣不敢隐瞒。”

“徐州富庶,商贾云集,官商勾结,盘根错节。”

“许多官员将赃款假托商业往来之名,转移至商贾之家。”

“或购置珠宝古玩,藏于他处。”

“甚至有的暗中放贷取息,手段层出不穷。”

李翊冷笑:

“如此更当严查!可派精干之士,彻查这些官员及其亲友近年之资产变动。”

“凡无法说明来源之财富,一律充公。”

刘备颔首道:

“……便依此议。”

“然需定个章程:一者,查抄范围限于直系亲属及确有证据证明转移财产者。”

“二者,设申诉之渠道,若有冤情,许其自辩。”

“三者,所追赃款,半数归回国库。”

“半数留于徐州当地,用于民生建设。”

陈登闻言,神色稍缓:

“陛下圣明!如此既追回了赃款,又不失朝廷仁政。”

“臣建议,可令庞统、姜维在查案同时,专门组建一司,负责追赃事宜。”

陈登毕竟是徐州大族,他肯定还是希望对徐州士人采取相对怀柔一点的政策的。

李翊听罢,唇角微扬:

“陛下还真是一如既往的仁厚,不过莫怪臣未有提醒陛下。”

“陛下是万民之主,底下人永远都是给您听您想听的话。”

“您不想听的,底下人永远不会报给您。”

“时间一长,视听受到蒙蔽,自然会影响自己的判断。”

“此所以古之帝王,晚年多荒废政事之因。”

“盖其认为天下皆定,无有政事需做耳。”

“然,只要国家还在运转,就必须要上位者时时刻刻砥砺自己。”

哦?

刘备眉梢一扬,沉声说道:

“爱卿这是话里有话啊,你是想告诉朕。”

“底下的人,会跟朕耍心眼子?”

“……难说。”

“……呵呵。”刘备微微一笑,“爱卿察人心之术,冠绝天下。”

“那就让朕拭目以待吧!”

李翊微一拱手:

“既如此,臣再保举一人前往徐州配合查案。”

刘备问是谁。

李翊答曰:

“此人乃义阳郡新野人,姓邓名芝,字伯苗。”

“乃光武名将邓禹之后。”

“其人精于算计,明察秋毫。”

“现任度支尚书,善于查核账目,追踪资金流向。”

刘备准奏:

“……善。”

“即令邓芝为徐州追赃使,协助庞统、姜维查案。”

“另颁朕旨:凡主动退赃者,可从轻发落。”

“凡检举他人藏赃者,可将功折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