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9章 宋思然案(7 / 8)

要害怕,一定要勇敢地寻求帮助。也希望社会能更加重视家庭暴力这个问题,不要再让更多的家庭像我们一样支离破碎。

谢谢审判长,这就是我想说的全部话。”

宋思然说完,眼神中透着一丝无助与期待,安静地等待着法庭最后的裁决。

殷玉华静静地听着宋思然的陈述,随后说道:“鉴于本案的复杂性,本庭将休庭合议。待合议庭评议后,择日宣判。请各方人员遵守法庭秩序,退庭。” 随着法槌清脆的响声,法庭内的人们陆续起身,有序离开法庭,而这个案件的最终走向,还悬在每一个关心它的人心中。

不久后,法院再次开庭,即将进行宣判,此时法庭内庄严肃穆,众人皆屏息凝神等待着审判长殷玉华的判决。只见殷玉华身着一袭黑色法袍,威严地坐在审判席上。当她的目光落在被告人宋思然身上时,眼中闪过一丝复杂的情绪。

最终,殷玉华清了清嗓子,郑重地宣读起判决书:“被告人宋思然,因涉嫌故意杀人罪,经本庭审理查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然而,本庭在审理过程中,充分考量了本案诸多特殊情节。被告人宋思然长期生活在家庭暴力的阴影之下,其父亲长期对宋思然及其母亲实施暴力行为,给宋思然的身心健康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创伤。这种持续的、恶劣的家庭环境,对宋思然的心理产生了极大的负面影响,成为导致此次悲剧发生的重要诱因。

案发当日,宋思然亲眼目睹父亲再次对母亲进行暴力侵害,多年积压在内心深处的愤怒、恐惧与绝望瞬间爆发,致使其在极度激愤的状态下失去理智,做出了冲动的行为。尽管这并不能成为免除其法律责任的理由,但从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的角度综合判断,与一般的故意杀人案件存在明显区别。

同时,宋思然在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行为,表现出较好的认罪态度,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规定的坦白情节,可以从轻处罚。

综合以上各种因素,本庭依据法律的精神和原则,秉持公平、公正、人道的理念,作出如下判决:被告人宋思然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现在闭庭。”

殷玉华话音落下,手中的法槌清脆敲响,回荡在肃穆的法庭之中,宣告此次庭审正式结束。被告人宋思然在两名法警的押送下,缓缓朝着法庭外走去。

就在即将踏出法庭大门之际,宋思然脚步一顿,猛地转过头来,目光直直地看向坐在审判席上的殷玉华。她的眼神中满是不甘、绝望与期许,声音带着一丝颤抖与哀求,大声说道:“姐姐,你坐在高高的审判席上,虽然是法官,可咱们年龄相差并不大。原本以为我们这样年纪相仿的人,或许有着相似的青春和梦想。可如今看来,命运对我们竟是如此不公,差距这般悬殊。姐姐,我真心想问,难道我真的一点机会都没有了吗?一旦进了监狱,我的人生就彻底毁了呀,所有的希望都没了……”

说到这里,宋思然情绪愈发激动,她用力挣扎着,极力想要挣脱法警的束缚,身体扭动间,几缕头发散落下来,贴在她满是泪痕的脸颊上,整个人显得狼狈又可怜。她就这样僵持着,眼睛紧紧盯着殷玉华,等待着她的回应。

殷玉华微微一怔,目光与宋思然交汇。她从宋思然的眼神里,看到了无尽的惶恐与对未来的迷茫。短暂的沉默后,殷玉华缓缓起身,走下审判席,来到宋思然身前不远处停下。

她神色柔和却不失庄重,目光真诚地看着宋思然,轻声说道:“宋思然,我理解你此刻的心情,每个人的人生都只有一次,谁都不想留下无法挽回的遗憾。但法律之所以存在,就是为了守护公平与正义,它不会偏袒任何人,也不会轻易被情感左右。”

殷玉华顿了顿,深吸一口气,继续说道:“你遭受的家庭暴力,是让人痛心疾首的社会问题,这不是你的错。然而,当你选择拿起镰刀的那一刻,就已经跨越了法律允许的界限。法律的裁决,并不是要毁掉你的人生,而是要维护整个社会的秩序和准则。”

“进监狱并不意味着你的人生就完全终结了。在那里,你可以反思自己的行为,学习知识,提升自我。等你重新回归社会的时候,依然可以开启新的生活。人生的道路很长,途中难免会遇到坎坷和挫折,这次的经历虽然沉重,但也可以成为你蜕变的契机。”

宋思然听着殷玉华的话,眼中的泪水止不住地流淌。她渐渐停止了挣扎,喃喃道:“姐姐,我明白了……我会努力的。”

殷玉华微微点头,转身离开。此时,一旁的法警再次向宋思然投来示意的目光,眼神中带着不容置疑的严肃。这一次,宋思然没有再反抗,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