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66章 1456破门宰相(1 / 3)

商籍是什么时候产生的?

其实是在万历十三年在两淮盐运司首设商籍,说到底还是为大盐商们专门开立的户籍。

是明清时期为解决商人户籍与科举问题而设立的附籍制度,因商人长期异地经营导致原籍脱节,故创立并将其纳入户籍体系。

该制度允许盐商等商帮子弟在行商省分附籍,获得科举应试资格,通过特批府学名额实现“商而优则士“的阶层流动。

也就是说,到现在为止,除了那些在老家有田产的商人外,大部份异地经商的商人子弟确实是不能参加科举的。

于是,商人们为了家中子弟的教育和科举,不得不每年频繁奔波,在老家和自己经商的地方两头跑,打点和官府之间的关系。

今年,魏广德计划先把吏科之事解决,将整个官府纳入朝廷管理之下,改革俸禄制度,待来年就尝试从户部分离出商税局。

然后,他就再提议,让各地商税局可以挂靠向他们缴纳商税商人的附籍,也就是商籍,允许他们参加科举考试。

也就是说,把商税征收和商籍挂钩,缴商税就可以入商籍。

这样,这些有钱的商人们就可以把孩子接到身边,花钱雇请名师指导功课以备科举考试。

别觉得商人子弟进入官场,会把大明官场搞的更加乌烟瘴气。

其实,商户子弟进入官场也不是稀奇事,身边的张四维就属于商户之家。

至于他家的地主身份,其实不过是掩饰,都是经商赚钱后才置办的产业。

魏广德还在脑海里盘算,旁边张居正就开口说道:“善贷的提议我觉得可行,这个事儿还不能等一条鞭法推行后再做,得早做打算。

我看,就从北直隶开始,把各地府县官衙里的职位都登记一遍,斟酌着进行调整增减,定下制度来。

诸公以为如何?”

张四维和申时行听后都是微微点头,纷纷表态支持。

“叔大兄,诸位,我看其实不必一省一省做这事儿。

可以完成清丈之事的省份,让他们尽快整理各府县官衙里职位报到吏部去。

至于纳入朝廷俸禄这事儿,暂时封锁消息,等朝廷定下章程来再统一下发命令。

想来一年内各省都该完成清丈之事,来年就可以把官府职位全部定下来。

到时候在核定各省一条鞭法税额后一并退出,等到那时候,再要求各省重编黄册,按照白册为准。

今年科举那些官员,都还在各部观政,我的意思都留下,除必要职缺安排人填补外,都留在各部办公。

到重编黄册时一边分派下去,汇同都察院一起监督。

另外,吏部也把这些年备案后没有分派的官员和举人都进行详细登记清查,到时候都安排下去做这个事儿。

说实话,我们挺幸运的,明后两年就该再次编制黄册,倒是省了不小的力气。”

魏广德没提国子监的监生,因为他们本就是编制黄册的主力,到时候肯定都要下去的。

至于发动这么多人,会不会有人于怨言。

那肯定是有的,不过做得好之后就可以在礼部拿到职缺,这就是明朝对他们贡献的奖励。

都是胡萝卜加大棒的套路,分派下去差事儿,做好了论功行赏。

至于魏广德说明后两年朝廷就该再次大造黄册也不是假的,从嘉靖四十一年到四十二年完成了大明历史上第十五次黄册的编制。

之后在隆庆五年到六年高拱时期完成第十六次黄册编制,算起来十年一次的黄册,应该从明年开始再次编制。

“嗯,因为之前黄册多有不实,还有地方上豪强污吏作祟,此次清查重造黄册务必真实。

朝廷投入必须到位,凡不愿参与清查的官员、举人、国子监生一律开革,三代内不得科举。”

张居正掌过国子监,自然知道监生反对参加大造黄册的活动,实在是吃力不讨好的活计,就算做好了有嘉奖,他们都不愿意参加。

说起来,大明的黄册,从设计上确实存在缺陷。

倒不是登记制度不对,而是工作安排上问题多多。

洪武年间大造黄册时,明太祖朱元璋安排了一千二百名国子监生在湖上搞审核。

可到景泰年间,参加审核的监生就减到八百人,到弘治年间减到二百人。

甚至到后面,朝廷连几千两的审核工本费也经常給不起,监生们对于承担这个的职务怨声载道。

所以,所谓的查册审核,多数就是走个过场了。

洪武之后造黄册,皇帝也只求造出来,不求内容,而且成本由地方上负责。

于是那不好意思,小册的纸张就变成劣等纸了,放不了几十年就碎了,抄写也不讲究了,毕竟广大的农村地区文化人不好找。

而在地方上,里长会同胥吏、官员按自己的需求填写,黑箱空间太大了,黄册成了腐败百变衍生的载体。

土地兼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