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秦始皇焚书坑儒1 孔子:君子病没世而……(3 / 3)

为自己高人一等,甚至还率领群下,编造诽言谤语”

李斯诚恳地表示

“像是这种情况,如果不禁止的话,上则陛下的权威降低、下则党徒相互勾结。”

因此,禁之为好

秦始皇点点头,认为他说得有道理。

“丞相觉得,应当怎么做呢”

李斯当即提出

“臣请允许史官将秦国之外的典籍全部烧掉。除了博士官所职以外,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的,全都送到郡守、郡尉那里烧掉。”

“如果有敢在私下里说诗、书的,弃市。”

弃市,死刑的一种。

刑人于市,与众弃之。在闹市之中,对犯人处以死刑,以示为大众所弃。

李斯还说“以古非今的,要杀死全族。”

“官吏知情,却不揭示出来的,同罪。”

“命令下达三十天还不烧掉的,黥为城旦。”

黥为城旦,刑罚名。

黥,墨刑在面也,在脸上刺字并涂墨。

城旦也是一种刑罚。城旦者,旦起行治城,四岁刑也。筑城四年的劳役。

黥为城旦,即黥面后发配修城。

除了这些之外,李斯还表示

“医药、卜筮、种树之书,不烧毁。”

“如果有想要学习法令的,可以以官吏为师,到官吏那里去学习。”

随后,秦始皇下达命令说“可以。”

于是便照此办理。

这一事件,发生在秦始皇三十四年,即公元前213年。记事的时间十分明确。事件发生的地点也十分清楚,是在秦的朝宫咸阳宫。

事件的相关人物也有名有姓,仆射周青臣、博士齐人淳于越、丞相李斯,其中官职与称号也逐一交代。事件的发展,同样也是脉络分明

在咸阳宫的宴会上出现争论,秦始皇将其交由廷议讨论,丞相李斯进言,秦始皇裁决。这些符合秦汉之时廷议奏事、法令产生并颁行的程序。

例如,“丞相臣斯昧死言”、“制曰可”,便是秦汉诏书的一种,制书的标准用语。

因此,结合内容与形式可知,这是一段可信度很高的、典型的秦汉之时的上奏文。

综上所述,秦始皇“焚书”一事,思想源流清楚、多种证据齐全,应当是确凿无疑的史实。

诸子百家,听到这里。

他们纷纷一怔。

其中很多人,原先以为“焚书”与“坑儒”都是跟孔子、孟子他们儒家相关的

他们甚至还在庆幸,自己的学说传承下去了。

曾经为孔子默哀一秒。

如今为自己疯狂默哀

嬴政你全烧了吗全烧了吗

只有少部分细心的人才听见,天幕所言之中,有一个关键词

“除了博士官所职以外”。

意思是,官方应该是有收录的。

只是天下间,不能再藏有诗、书、百家语了。

但是不能传闻于世

这,跟全部烧掉了有什么分别

诸子百家痛心疾首jg

含恨

不行,他们必须得想个办法,将这些精华的著作与学说传承下去。要不把书藏在屋壁里

孔子我也是这么想的。:

与此同时

各时空的嬴政,纷纷收到了无数条来自诸子百家的私信,未读小红点已经达到了99。

嬴政“。”

他都已经习惯了,没打算搭理。

要是只有那么一个两个,或许他还有心情理会一下。但是这人数未免也太多了。

这么着急干嘛,听下去不就完了吗

嬴政

他无视了诸子百家的私信,点开与历史视频u主“宫商羽”的对话框

之前他在这里询问了不死与炼丹之事,得知后世并无“不死之法”,所谓“长生”应当是杜撰的,而炼丹之事,似乎也是子虚乌有

除此之外,嬴政还从后世之人那里得知

炼丹术在偶然之中催生了火药,那是一种极具杀伤力与破坏力的东西。

还有,后世所用来承载文字的是“纸”。

趁着天幕在播放大秦系列秦始皇焚书“坑儒”,嬴政再次通过系统与后世沟通。

至于儒家的诸位

焚书知道了。

坑儒又是怎么回事,请牢记:,免费最快更新无防盗无防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