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爬了好几座山,终于被士卒喝住:
“干什么的?”
沈乐淡定举起了药箱……
士兵看他斯斯文文,像是肚里有墨水的样子,打开箱子闻到一股药味,也不曾为难他。
拎到附近营地,有老兵过来细细检查,药箱里也没有什么贵重东西,蒲公英,金银花,柳树皮之类。沈乐笑呵呵的,任凭他翻动药草也不生气:
“这些都是要煎了才能用的,随便翻。——哎,那些白布带不要乱动!回头摸脏了,裹伤口的时候,还要重新洗重新晒过!”
“你会治伤?”
“行走山野,多少都要会一点儿。”沈乐昂首挺胸,十分自信:
“军爷身边,如果有同袍受伤,小道也可以略尽绵力——”
他很快就被拖进了军营。长期驻扎,不断派出哨探,什么时候都不会缺了伤兵。沈乐拿出修复铠甲时候得到的经验,卷起袖子,干得十分熟练:
烧一大锅热水,煮一锅蒲公英、金银花药汤,让他们挨个儿把伤口洗干净。没有严重溃烂,就用干净白布裹好,打发他们滚蛋;
伤口有溃烂的,只好把短刀烧红了,一刀刀削下烂肉,再重新清洗、包扎。什么?麻沸散?
不存在的,没有,给根树枝自己咬着!
即便如此,拔箭头,洗伤口,缝合伤口,一整套完整的处理流程下来,沈乐还是被认定为一个山野游医——
水平不怎么样,不值得送到大将军面前,给贵人们看病,照顾照顾这些小卒子倒是正好。
三五天的医疗生涯之后,沈乐甚至在军营外面,得到了一个单独的营帐:
“伤兵就放您这儿了,劳您多照顾照顾!队里上下,同感大恩!”
“放心,交给我!”沈乐信心十足的拍胸脯。虽然不会医术,但是他至少会保持清洁,基本消毒,这就能够挽救很多伤病的生命了——
南丁格尔当年,也没有很多特效药不是吗?
“对了,药呢?不够?行吧,给我点时间,我要上山去采药!”
拿着鸡毛当令箭,沈乐真的在虎牢关外,广武山上,建立了一个小小的营地,正好可以俯瞰关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