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踹了踹侯瘸子的烂腿。
侯瘸子疼得连哼哼的力气都没了,就那么趴在桌上,跟条死狗似的。
二盼过来勾住我的肩膀,朝着门口的方向低声问道:“哥,那位叔叔该咋办?”
“人家爱咋办咋办呗。”
我吐了口唾沫,抬腿往门口走,声音不大,但是足够对方听见的说道:“任朗是越狱犯,那位同志要是能把他生擒,别说升三级,我觉得五级都有可能,可就怕这事儿有万一,如果让任朗逃走了,或者被其他的同案犯知道,天晓得会搞出什么令人发指的惨案来。”
“快来人啊..”
原本正攥着对讲机吆喝的帽子叔叔听到这话,立马改变话头:“没事儿了,我上厕所忘记带手纸..”
“呵呵,哥们我记住你长啥样了,你最好保佑我长命百岁,不然我有问题第一个扒你家窗户。”
走在最后面的任朗皮笑肉不笑的朝着对方翘起大拇指。
“不是大哥,我是临时工..你别..别搞我..”
那家伙一刹那间好像被雷劈着了似得,呆愣的睁大眼睛。
“加油,好好干!早晚会转正的,看好你哦!”
任朗拍了拍他的后背狞笑。
“哥,还是你狠,这下侯瘸子是真成瘸子了。”
走出棋牌室,二盼在旁边直乐。
“是你狠,我就动动嘴皮子。”
我将烟盒抛给他,沉声道:“敢惹事不算能耐,能平事才叫本事,联系一下谁跟侯瘸子的关系不赖,让他当个中间人,多少甩点医药费。”
此时此刻,我心里的那股邪火总算顺了下去。
对付这种杂碎,道理讲不通,就得用他们能听懂的方式。
疼,是最实在!
这世界上的人,如果从根上论,不过就分个男女,谁生来也没带着三六九等的标签。
皮囊之下,都是跳动的心脏,流动的是血脉,并无二致。
可偏偏,这最简单的分野里,又藏着最绕不开的复杂。
同样是碳水捏就的骨肉,同样顶着一颗七斤重的脑袋,却能活出了千般模样,万般性情。
有人为一分钱折腰,有人为一句话赴死。
有人把“道义”刻在骨头上,有人把“算计”藏在笑脸中。
都是男人,有的活得像座山,沉默着替人挡风遮雨,可有的却像团烂泥,扶不上墙还沾一身恶臭。
同为女人,有的韧得像根草,在石缝里也能开鲜花,可有的却脆得像块琉璃,受点磕碰就碎成烂渣。日子过成了算盘,噼啪作响全是得失,有的把岁月活成了醇酒,默默发酵都是性情。
说到底,性别不过是副皮囊的注脚,人心才是藏着万千丘壑的谜底。
简单到一眼能辨别的男女,偏在爱恨嗔痴里纠缠出无数褶皱,在欲望与坚守里撕扯出无数形状,这大概就是人的奇妙,也是人的无奈。
侯瘸子这类人什么品相我不多做评价,不过可以肯定的是,经过这事儿他这辈子都能记住,这世上存在着太多太多他必须得退避三舍的人。
“哥,究竟是因为点啥事啊?”
二盼冷不丁问我。
“就昨晚我回家半路上遇到那小丫头..”
我脱口而出,话说一半,猛然想起什么,挥挥手道:“事儿特么刚办一半,走,再掉头回去一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