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无比快乐。
想做什么做什么。
没有歧视,没有规矩,不讲尊严与礼教。
他要做上帝便是上帝,他想成为谁便成为谁。
从那之后,莱恩每过几天就会偷溜出去。
他交了几个好朋友。
那几个人带着他见识了许多他没有见识过的东西。
如此过了几年,他爱上了象征死亡的摇滚。
他非常喜欢一支叫勇敢者的乐队。
那支乐队充满的冒险精神,什么都敢做。粉丝大多都是挣扎着生存的贫民。
与粉丝气质相同,乐队成员也很穷。
每次演出能够饭钱,已经算是收益不错了。
可莱恩如此有钱,他也没有想过要为这支乐队多花一分钱。
他就是喜欢这支乐队本来的样子。这种穷困潦倒,为了生活不断奔波,竭尽全力向世界呐喊,也得不到公正的对待。
粉丝们疯狂崇拜的,就是这样一支乐队。
莱恩不想改变他们。
起初他是这样的。
可后来他才想明白,原来他不仅喜欢这样纯粹的乐队,他还享受看着底层人民痛苦挣扎的快感。
每次扮演完穷人后回到家里,他都不禁想,白天一起踢球的那几个蠢货,现在是不是饿着肚子在城区翻垃圾桶呢?
如此想着,莱恩还会好心地叫仆人多扔一些糕点甜品到附近的垃圾站。
别管是被野猫野狗叼走,还是被那群朋友翻走,都算是他尽了一份爱心了,不是吗?
莱恩越想越兴奋,不由得大笑起来。
不过很快就被管家制止了。
说这种笑不符合礼仪,需要注意。
莱恩只好收敛了笑容。
这个管家是爷爷雇的外国管家。
听说他家几代都是伺候王室的。
想必请他来为一个黄种人服务,应该是一笔不菲的价格。
后来这个管家死的时候,莱恩感到了一种从未有过的解脱。
别管他是怎么死的,总之他是死了。
没人再有正当的借口束缚莱恩。
于是莱恩解放天性,撒了很多钱给身边看管他的保姆园丁。让他们闭上嘴巴,不要给方家透露任何不应该传出去的消息。
接下来的几年里,莱恩都在放肆做自己。
他甚至邀请那些贫民窟的朋友们到家里做客。
任由他们将家里搞得像是犯罪现场。
任由他们约来异性开派对,彻夜狂欢。
他喜欢将生活弄得一团乱麻。
也就是他有强烈的洁癖,不然还真就加入进去了。
改变的契机是什么呢。
大概是他玩够了,玩腻了。
觉得世间快乐不过如此。
于是他驱散了所有所谓的朋友。
不肯走的,他便唤来最喜欢歧视贫民的侍卫队们。
那些人被抓后是何种命运,也不是他能关心的。
他只在乎自己,他只想要刺激。
他回到了诞生的国家。
莱恩如此叛逆,也没有进化掉故乡情节。
他可能是希望死在自家的棺材里。
这个时候那个古板的爷爷,身体已经不太好了。
对他的约束也少了很多。
甚至还和他说,希望他能做自己喜欢的事。
非常可笑。
这让莱恩的叛逆显得像是一场笑话。
他试图做一个正常人。
可年少时期的经历,足以改变一个人的一生。
他早就被注入了肮脏了血液,变异成为一个人形怪兽。
再也回不去了。
他只能披着人皮,像是当初在贫民窟扮演贫民那样,去扮演一个正常人。
莱恩认识了aroa。
他读到了相似的灵魂。
这种同性相吸的感觉,让他产生了久违了的快意。
而且他还惊人地发现,自己并不嫌弃她。
那个让他束手束脚的洁癖,在她身上并未发生。
这样说的话,可能就是爱情了吧?
莱恩如此认为。
血与肉通常能够唤醒人的感官。
对旁人来说,或许是赤果的躯体,或许是美食。
但对于莱恩,二者结合正好。
他打算,将纪香浓吃掉,或者被她吃掉也可以。
两人就这样各有所思听着音乐。
十几分钟后,莱恩关掉了留声机。
他的态度很明确。
必须得与纪香浓在一起。
他笑着说:“这件事确实是我故弄玄虚吓唬人。不过是一个小恶作剧而已。”
“目前为止。”
目前为止?
这句话的潜台词就是,以后可能真的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