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以后过的,是法里的生!”
这条命一出,整个东瀛彻底沉寂。
没有反抗。
也无人敢言。
因为他们的神死了。
而杀神的那个人,还站在他们的土地上。
他们甚至没有资格辩驳,因为所有人都看见,那个人一人走入灵胎谷,一人走出,一剑斩神,一言不语,却让西域所有的神子都再也不敢往前踏出一步。
神死了,他们也不敢活得太响。
文律一到,东瀛百姓反而一次知道了什么叫“能活着说话”。
不是神像前的叩首,不是庙堂前的祈愿,不是神官面前的施舍,而是真真正正地,走到堂前,可以对律官说出:“我家地被霸占了”“我爹被当成灵奴抓走了”“我娘被拿去献祭,我还没说完话她就不见了”。
他们开始记事。
记神是怎么一天天剥夺他们的生,记律又是怎么一字一文地还给他们的命。
他们跪过,但他们现在站着。
而秦浩就坐在最南的那个文堂里,听着一百个百姓跪在堂外讲着他们过去的事。
他说一句。
“以后不准跪!”
“有事进来说!”
“堂里,是人说理的地方!”
“不是求神的地方!”
“我今天不在,别人来坐这个位子,他也得听你们说完!”
“你们今天说的,不是冤!”
“是命!”
“命要靠说,不靠求!”
“这是法!”
“也是我给你们的东西!”
“你们拿好了!”
“以后!”
“再也没人敢从你们手里抢走!”
东瀛归律十七日,秦浩正式颁布《律本入附十六章》,全文不长,却逐字逐句铸入秦国律典之中,不仅向东瀛发布,更由信鹰传往西域各界,用十六条白纸黑字向整个天下宣告—秦国不传教,不设神,只传律。
这十六章中,前三章讲人,讲命,讲身份从生,不由神定;中四章讲事,讲祸,讲什么可祭、什么不可求;后九章则专论“祭禁”,条条对应神祠、血咒、灵奴、童媒、骨壶、活像、献台、魂引、念缚,逐一剖明,一一明令禁止。
全文不用咒语,不提神名,不用所谓“天地之威”做背书,只有一个主旨—“凡人命当由律生,不由神配!”
律本印出后,随军简分发全国与附国百姓,一次成为真正可以“看得懂”的律令,每章之下皆附白话注解,不许玄法,不许咒术,通篇不藏。
东瀛百姓一次读完后,有老人坐在门口呆了整整一夜,反复看那一页,嘴里喃喃念着“这话我能懂”。
有人问他:“你懂这个有用吗?”
老人回了他一句:“我能懂,我就能活!”
那是他们一次,不靠别人翻,不用神官解释,也不用灵师解释,自己一个人,就能知道自己能不能活。
这一点,对他们来说,比祭坛的神更重要。
因为他们终于知道,不是祭得多就能平安,不是供得多就能赦免,不是念得多就能活得长。
他们只要知道规则,就能活得明白。
而就在《律本入附》广传的同时,秦浩在东瀛设立一所“文律堂”,公开招收十岁以上文识之人,由秦律院调官亲授新律,凡完成三章背诵与白文解释者,即授“文民通帖”。
通帖一纸,五年免征,一人得帖,全家不配役。
一批招生不过百人,却在五天之内聚满千人,有老者、有妇女、有逃亡神奴,也有旧神官的子嗣,全部站在堂外候考。
他们不是为读书。
他们是为活。
秦浩站在堂前看着那一群人,没说话,只叫人送出一张纸,写上四个字。
—“读律者生!”
这四个字贴在堂门之上,二日开始,已有周边七座村镇主动遣子送学。
他们不是懂道理,也不是想通。
他们只是亲眼看见,那些读了律的人,家里没有被抢走人,没有再被索贡、被绑去献神、没有再被贴咒。
他们活着,就被尊重。
而这两个字,在他们心中,已经是比“得神庇佑”更大的福。
因为神从未给过他们活的机会,只有律,给了。
从这一日开始,秦国第一次在外邦传下律根,不是兵,不是封,而是“人自为人”的起点。
与此同时,西域开始反扑。
暮神会余部联合焚神教、奴家残教、黑岩流团等九个教派,于焚日旧港秘密汇合,意图组建“逆律联会”,计划建立新神坛,以“民愿祭神”为由,反击秦国律简之入。
他们不敢公开设坛,改用“商团祭典”“文化神意”“民俗神道”之名,一边对民众灌输“无神难活”的念头,一边用新的图腾替代旧神像,把神名藏在图符之下,用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