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笔法,当直笔不隐,却又有显有晦、惩恶劝善。”
说着,他举例道:
“例如,某年某月,张三弑杀主人。”
“这件事如果有载入历史的价值,那是必须要记的,相关新闻媒体也要报道出去。”
“但是张三怎么杀的主人、用的什么凶器、杀人后又如何处理尸体、如何隐瞒行迹……”
“这些都不需要详写了,可以适当隐晦,避免有人模仿犯罪。”
“此为惩恶劝善,有利于社会安稳。”
这个提法,让群臣耳目一新,纷纷赞同皇帝。
显然,在关乎自身安全的问题上,他们是很关心的。
刚才对皇帝的一致反对,也比不上这种切身问题。
他们都认同这是春秋笔法,史书记载、报纸报道,都应该这么写。
与之相比,《三朝要典》就是反例了,因为它不是春秋笔法,而是对史料有取舍地剪裁。
倪元璐道:
“《三朝要典》之恶,便是不直书而加论断,甚至矫诬先帝、伪撰宸篇。”
“此等做法,完全是以权屈笔,臣以为必须禁毁。”
朱由检点头赞同道:
“《三朝要典》,确实应当禁毁。”
“朕已命诸位大臣编纂《三朝纪事》,所有内容以原始资料为主,不可遗漏、篡改。”
“如此才是治史的态度,而非为了达到某个目的,对史料进行剪裁。”
“这种源自宋儒的治史办法,应该尽皆摒弃。”
“为了合乎经书中的伦理纲常、就剪裁甚至编造历史资料的行为,已经不适合这个时代。”
把矛头对准了义理史学,想要把宋儒留下来的治史办法全部推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