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学而时习之(1 / 2)

大宋悍臣 鼠猫狗鸽 3377 字 15天前

张方平得到宋煊的肯定回答,遂伸出手:

“十二哥,可一定要全力以赴啊,要其余人都晓得我们兄弟的威名!”

啪。

宋煊好笑似的击掌回应了一下。

张方平整个人都显得极为亢奋,过了一会才平复心情,开始抹开砚台,练习写字。

宋煊突然觉得自己好像是少了些许少年人该有的气息,大抵是不想经历第二次高考似的。

但随即杂念丢弃,宋煊同样铺开纸,掏出那本有些发烂的论语。

先抄写一遍加强记忆,正好开学当做新课本用。

学而篇。

“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说乎?”

宋煊除了抄写,也拿过张方明的讲义,开始核对,以此来加强自己对论语的印象。

毕竟古今含义有些地方是不同的。

二人针对各自的短板练习,张方平是小时候买不起笔墨纸砚,家里人也没有识字的。

无法像欧阳修他母亲一样,用用荻秆(芦杆当笔)在沙地上教欧阳修读书写字(画荻教子)。

毕竟欧阳修的母亲是出身江南名门望族,受过知识熏陶的大家闺秀。

故而张方平的笔迹并不是十分的优美,还需要勤加练习,才能得到更多的卷面分,让考官看的越发舒服。

除了扎实的学识外,这些都是要注意的细节,那些考中状元的笔迹,无一不是工整优美,让人赏心悦目。

宋煊二人一直都在用功,直到吃晚饭之时,黝黑的包拯才站在门外。

七个人围着一个圆桌,正端着碗的宋煊瞧不见包拯的面容,但他牙齿是真显白。

“十二郎,抱歉,我没寻到合适的住处,还望能收留几日。”

“包兄?”宋煊听出来是包拯的声音,连忙开口:

“小焦,给客人盛碗饭,一起吃。”

包拯走上前来,先是道谢,下意识的咽了下口水,但他还是坚持道:

“十二郎帮我忙就已经极好了,我是想去外面吃的。”

如今学子纷至沓来,平价邸店、客邸大多都住满了,当然还有一些民宿,那也是需要更多的时间去寻找的。

价钱高的客栈,可不是普通学子能够支付的起的。

包拯他爹是当官的,家底不俗,但包拯整个人都处于那种“苦修”的状态,身上并没有多少钱财。

让他花大价钱住在客栈里,他是舍不得的。

若不是担忧自己考试在即,睡大街容易生病,耽误了进入应天府书院学习,他进来之前当真是考虑过睡大街,最终还是放弃了。

这么多年走到这一步求学,还是要稳妥一些。

包拯才舍下自己的面皮,请宋煊帮他一二。

“坐坐坐。”

宋煊倒是没有表现出来包拯身上不好闻的模样,拉过他又拽过一个竹凳,让他一起吃饭。

“吃顿饭用不着如此拘谨。”

众人哈哈大笑几声,倒是缓解了包拯的尴尬。

此时的包拯还没有养成父母双亡后的铁面无私,当然等他儿子死了之后,他更无所顾忌了。

甚至敢请求同样没儿子的宋仁宗赶紧立太子,搞得宋仁宗很是生气。

但一想到包拯也没儿子,俩人属于同病相怜,宋仁宗的气也就消了。

他是真的没有私心。

算了,识食物者为俊杰。

事已至此,先干饭吧。

包拯同样端起碗筷,往自己嘴里扒饭。

今天也就早上吃了个炊饼抗饿,一直到现在都没有再吃什么。

张方平瞧着包拯跟逃难似的,还有些觉得他这幅吃相,有些浪费小焦的厨艺。

按照十二哥的说法,便是猪八戒吃不了细糠。

毕竟好多菜都是十二哥他自己想出来的,教给小焦的。

待到包拯狼吞虎咽扫干净后,终于松了口气:

“十二郎家里的饭食与我家乡的大不相同,当真是好吃,让诸位见笑了。”

宋煊放下手中的碗筷,今天自是该轮到有人去刷碗了。

张方平与陶宏他们二人一同收拾,包拯连忙站起身来:

“我来我来。”

“包兄尽管坐。”宋煊又把没卖完的凉浆递给包拯:

“刷碗这活你跑不掉的,大家都是轮着刷,俺也是要刷的。”

“原来如此。”

包拯先前以为大家都称呼宋煊为少爷,什么事他都不用干。

可今日在书院听到那个姓韩的学子揭开宋煊的家底,又能理解他会同他这些伙计们一同在桌子上吃饭,共同刷碗的举动。

“待到明日吧,咱们两个一起刷这些碗筷。”

宋煊站在水盆前洗了洗手:“今日包兄接连赶路,那便由他先去洗漱,小焦,你一会带他一下。”

“好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