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开篇用极其细腻和饱含同情的笔触,聚焦于保康市大火中的一位普通重伤患者。
家徒四壁,巨额的医疗费用让这个家庭濒临崩溃,未来的康复之路黯淡无光。
记者呼吁相关职能单位关注个体命运,展现人文关怀。
然而,笔锋在温情之下悄然一转。
从个体的不幸,巧妙地引申至对公共事件问责机制的深刻追问。
一场造成重大伤亡和恶劣影响的安全事故,最终的问责为何仅仅止步于时任市委书记?
作为当时主抓全市安全生产、承担政府主要责任的市长同志,非但没有受到任何实质性的牵连。
他反而在事故处理尘埃落定后,显得更为“重任在肩”、仕途平稳。
这是否真正符合“权责对等”的现代治理原则?
公众和受害者家属,需要一个清晰的解释。
通篇没有一处直接点名“保康市”、“赵孝荣”。
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物职务、事件经过……所有线索的指向性明确得不能再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