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抓也抓不过来,平白浪费人力物力去反贪腐,实在有些不值当。
就当是他们,有些过分的‘自觉’了,自己取走了自己的劳动报酬、项目奖金便是。
再者,自有汉以来,汉家至今都还保守者人才——尤其是官僚、储备官僚类人才的极度稀缺。
本来就没什么人做官!
逼得汉家的历代先皇,把什么孝廉啊~力田啊——但凡能想到的特殊人才,都给拉入体制内做了官。
官儿本来就不够用,恨不能从哪平白变出个万儿八千读书人、储备干部,又怎么可能去搞反贪腐,让本就捉襟见肘的官员人数进一步骤减?
所以,林林总总一箩筐,总结下来就一句话。
——对于底下的官员贪污腐败,刘荣的态度是暧昧中,也有较为明确的底线的。
可以受贿,不要贪污;
捞钱归捞钱,别忘了把朕的事儿办好。
办好了,你捞的钱就是你应得的将近、报酬。
没办好?
嘿!
如今的汉室,也并非就全然不能治罪贪官污吏。
就算舍不得因贪污腐败,而将本就稀缺的官僚下狱治罪,刘荣也同样不介意杀鸡儆猴。
而这其中,最为关键的点便在于:贪污,和受贿的区别。
贪污受贿,顾名思义——前者为贪墨国家国有财产,据国有为己有。
后者,则是收受个人或群体的私下利益输送。
二者最核心的差距在于:前者,即贪污,很可能贪污的是某一件正事、某一件国朝大事的专项款。
好比在后世,一笔修建地铁线路的转款,每被官员贪污吃下一口,工程中就要多出几块劣质的砖。
在如今汉室,也一样。
郡县地方贪污,可能是贪了水渠治理费、道路维护费,又或是克扣了编外人员、无秩小吏们的俸禄。
很显然,这是要出问题的。
反之,行贿受贿,危害则无疑小了很多。
悄摸儿的,私底下你情我愿,你给我拿的,影响相对没那么恶劣,会被影响到的范围也极小。
再者,如今汉室,行贿受贿,几乎不可能发生在官员和官员之间,只可能发生在官员与商人之间。
原因也很简单:如今汉室,官员普遍没有人事任免权。
二千石级别的郡太守,也同样决定不了一个六百石的县令该由谁做。
就算有人选,也得是先上报长安朝堂,然后由过去的御史大夫、如今的大司空属衙进行审查、判定,才能最终任命。
官员没有任免权,决定不了另外一名官员的升迁、调度,自然也就没有了官员与官员之间行贿受贿的土壤。
反倒是商人,亦或是地方豪强,为了得到地方官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是不惜砸下重金,去收买郡县官员的。
这种行为,你说没影响吧?
自然不是。
商贾、豪强收买地方官,显然不是为了让地方官员,对自己的某些特殊癖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而恰恰是要欺负老百姓了,才先拿贿赂去塞地方官员的嘴。
正所谓,拿人手短,吃人最短。
收受了贿赂,那就别扯什么‘父母官’‘治下子民’了。
可你要说影响很大吧?
倒也没有。
毕竟如今汉室,还有一条名为‘陵邑制度’的长剑,悬在每一位豪商、豪强头顶。
地方官员一言不合,哪怕有一刹看你不顺眼,说把你加入迁居陵邑的名单,就把你全家的名字加上去,你是半点脾气都没有。
所以,绝大多数情况下,豪商、豪强们也不会做的太过。
——花笔钱,收买地方官员,同时好吃好喝、卑躬屈膝的供着,避免自己被送上迁居陵邑的名单。
至于对待百姓,也是不得不稍有收敛,免得被郡县官员专注把柄。
就这行贿,钱像是送了,又好像没送——如送。
只要不被人撞上,甚至都没人敢相信:这卑躬屈膝,小心谨慎的豪商、豪强,居然给这大公无私、一脸义正言辞的官员塞过钱。
从这也不难看出:至少在如今汉室,行贿受贿,还并没有变成后世那种真正意义上的私相授受。
更多时候,反倒是像一种赠送礼物、互通有无的手段。
就像是两个素未谋面、素不相识,却在同一个地方为官的官员。
哪怕没见过对方,甚至连对方的名字都叫不上来,但当其中一人过生日时,另一人的生日礼物便总是会准时送到。
礼物不重要。
二人熟不熟悉、认不认识,也同样不重要。
重要的,是这个愿意交好——至少是不愿意交恶的态度。
但与之相比,贪污的危害性,却是陡然高出不止百八十个档次。
对于后世人来说,这显然是再熟悉不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