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8章 罪在当代,功在千秋?(3 / 3)

与人对峙,期间杀了人,更是非但不会受到惩罚,反而还会收到包括但不限于物质,以及精神层面的嘉奖。

在这样的时代背景、时代法律背景下,杀人,还真不一定就是杀人犯。

杀人越货的,是盗贼;

过失杀人的,是莽夫;

报仇雪恨的,是孝子;

保护弱者的,更是英雄。

一个因兄、嫂受欺身亡,而对狗官、豪强实施绝命一击,血溅五步的农人,就算成不了英雄,也绝不会在如今汉室的法律体系下,被判成杀人犯。

用后世人更加耳熟能详的笑谈来说,便是:给我个面子,扣点欢乐豆得了……

汉家本身尚且如此——民风尚且如此彪悍,更何况是在草原生活一辈子的游牧民族?

甚至就连这媲美汉家腹地的超低犯罪率,都让程不识心生疑虑,怀疑是底下的官员虚报数据。

确定数据没造假、没有水分后,程不识才安下心来,给长安天子荣发去奏疏,汇报情况,外加为各部头人邀功。

很显然,在河套地区落入汉家之手早期,天子荣千金市马骨式的分封归义侯,对如今的河套地区,形成了极其显著的榜样效应。

如今的河套各部头人,几乎是把一切都抛在了脑后,满脑子都想着封侯去长安,酒池肉林、极尽奢靡。

而在这些既得利益者的竭力推动下,新政的第一部分:律法体系的建立,进行的无比顺利。

什么?

你说区区约法三章而已?

不好意思,对于如何将‘约法三章’延展为一整套《汉律》,汉家是有相当成熟的操作经验的。

约法三章被接受,就等于说是在肉眼可见的未来,整个河套地区,都将以《汉律》作为社会秩序根基。

而守法的游牧之民,对于农耕政权而言,就不再是威胁了。

而是民众。

曾经的义渠人,如今已经成为汉家绝对意义上的特权阶级:北地骑士;

曾经的楼烦人,更是成了如今汉室军中,最稀罕、最宝贵的骑兵编制:楼烦校尉、楼烦都尉。

还有其他诸如长水胡骑等,都是游牧民族完美融入华夏农耕文明的鲜活案例。

而在律法体系得以建立,部族头人们失去对各自部族的部分掌控权,并转变身份为官僚阶级后,下一个问题,自然就是如何控制游牧民族的活动范围。

关于这一点,长安天子荣也有明确的指使。

——过去这一年,让整个河套地区,都对牧民的游牧路线、时间进行汇总存档,便是投石问路。

接下来,就要从原先的说一声,打个报告就走,一点点收紧为:上交申请,获得批准了才能触发。

再然后,一点点形成郡、县属衙统筹规划,为牧民规划游牧路线、趋于的惯例。

效果如何,刘荣显然还不确定。

但必然好过如今,游牧之民说走就走,想去哪就去哪的混乱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