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了宗室和列侯之后,汉武帝极大的加强了中央集权,地方上有了松动。刘彻趁热打铁,推出了新的官职刺史。
汉武帝设立的这个刺史制度,相当于明朝的十三道监察御史,是从六个方面来监察、考核地方官员,由中央派遣,垂直管理。
这六条问事包括一是豪强占田超过了限制数量,恃强凌弱;二是郡守不遵守诏令,欺压百姓,贪污腐败;三是郡守审判案件不体恤百姓,随意赏罚;四是选拔任命官吏不公平,斥贤任奸;五是郡守包庇胡作非为的子弟;六是郡守地方豪强互相勾结,损害国家利益。
可以看出,刺史的权能很大,监管的也很全面。
汉武帝就是通过这些刺史,来了解地方的详情,而不再任由外朝官员欺上瞒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