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迁为了推卸责任,特别写道他是根据尉缭所说而写的,并不是自己所了解的。
而郭沫若更是根据这不可靠的记载,作了不可靠的分析。因此,毛、主、席他老人家早在1973年写给郭沫若读封建论呈郭老的诗中就对十批判书提出了不同看法,写道劝君少骂秦始皇,焚坑事业要商量。祖龙虽死秦犹在,十批不是好文章。百代都行秦王政,孔学名高实粃糠。熟读唐人封建论,莫从子厚返文王。
\"历代政治家有成就的,在封建社会前期有建树的,都是法家。这些人主张法制,犯了法就杀头,主张厚今薄古。儒家满口仁义道德,一肚子男盗女娼,主张厚古薄今,开倒车的。\"毛、主席如是说。
毛、主席是革命家,是强调厚今薄古、创造新事物的政治家。他的思想深处,倾向法家一些 。但他并不完全否定儒家思想。他经常说些批判儒家的话,或许同他着意要\"除旧布新\"的现实考虑有关。他毕竟不是一位纯粹的历史学家。写七律读〈封建论〉呈郭老的时候他已经80岁了。
这是他写的最后一首咏史诗,也是他一生中写的最后一首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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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这种前科的人给他想黑的人安个别国氏也挺正常的吧。
先秦可没有史料说嬴政氏赵哦。
还有天天黑秦始皇修长城的,出土的云梦秦简上有记载,修长城是给钱的,甚至还管饭但工钱会少,折合到现在月薪八千左右,农忙还有假期,没钱拿的是被判刑了的。
秦律十八种司空记载有罪以貲贖zi shu及有責債於公,以其令日問之,其弗能入及賞償,以令日居之,日居八錢公食者,日居六錢錢钱。
意思是如果你有犯罪或者是拖欠官府的债务,但又无力偿还的情况,那么就必须以劳役来抵债。
工作一天可以抵八钱,如果需要官府吃住那一天就可以抵六钱,史记里面记载三钱是三百个铜钱,1钱等于100个铜钱,对比一下同样史记中刘邦服役远行,朋友为之饯行,大多数人每人奉送三钱,而萧何独送五钱。
不发钱而折合成粮食的话男子一个月两石,女子一个月一石半。
而秦律司空规定,凡参与徭役的,官府按标准衣服食物。但是有妻妾且为自由人意思是自己主动来打工而且有家人的应自备衣物,被拘而从事徭役的,官府应借衣服食物给人,劳作时日未满死亡者注销其衣食不必偿还。
秦律金布律对发放衣服的主管部门有规定在咸阳服徭役的,凭券向大内领取衣服,在其他县服徭役的凭券向所在县领取衣服,县和大内按照所属机构发放的票券,依照法律发放衣服。
秦律戍律规定,一家不能同时征调两人服徭役,主管此事的人如果不按照法律规定同时征调两人服徭役,罚款二甲。
秦律工人程规定隶臣、下吏、参与城旦的人和制造器具的工匠,冬季减轻工作量,三天只需要完成夏天两日的工作量。
秦律司空规定犯罪被判罚款而以徭役偿还的,在播种和管理禾苗的时节,需各放二十天回家务农。
秦律规定没有母亲的婴幼儿,每月发粮食半石,有母亲但母亲在官府从事零散的杂役,婴幼儿无人照料而跟随母亲的,每月发粮食半石。
秦律工人程规定服徭役时,男人工钱高于女人25,但是女人在做针织等女人专长的工作时,每工作一天和男人工钱一样。
修长城会死人这个没得说,不可避免的事实,但现在996就不会猝死了吗都是拿钱办事死亡率高低的问题。
修长城的除了打工的和当兵的就是刑徒,百姓过不下去的原因是修长城吗,不修长城就要和北面匈奴打仗,死人是不可避免的,我觉得百姓受不了的原因更可能是秦法它连坐,修长城的刑徒里很多不一定自己犯罪,或许只是邻居啊亲戚什么的犯罪结果自己被连坐了,这种大规模连坐很容易造成百姓恐慌。
只修个长城怎么可能会社会动荡就亡国了,历朝历代都修的啊。
而其中徭律云禁苑“其近田恐兽及马牛出食稼者,县啬夫材兴有田其旁者,无贵贱,以田少多出人,以垣缮之,不得为徭。”
始皇二十七年二月,一个名叫”礼”的洞庭郡守向下属乡县传达的条令:“传送委输,必先悉行城旦舂、隶臣妾、居赀赎责债,急事不可留,乃兴徭。”意思是运输物资的活计,要先使用刑徒,遇有紧急而情况人手不够,才能征民为徭。否则\"不欲兴黔首”。
因为修长城导致秦亡国真的属于造谣,可能有这方面的原因,但不是全部,也不是洗秦不严苛,秦亡肯定是有原因的,比如重刑主义为总趋势。
秦以法为本,事皆决于法,即罪刑法定。刑罚体系完备周详,力求事事有法可依,罪刑法定。“以法为本”是以韩非为代表的法家“法治”理论的核心,“事皆决于法”是先秦法家“事断于法”思想的继承和发展。
秦统一以后,摒弃礼义而专任法治,把韩非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