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地段相当好的商业街区附近。伯莎手中掌握的资源,远不只有流氓打手和街头小偷那么简单。
“好啊。”
伯莎点了点头,而后她按着书桌边沿前倾身体,拉近了与迈克罗夫特的距离“我帮你行,你要怎么答谢我”
其中暗示,毋须言语。
衣冠楚楚的绅士自然领悟了伯莎的潜台词,他却只是笑道“如果每位同我合作的人要求都这么简单,我的工作将会简单许多。”
“你想得美,”伯莎似是撒娇、似是懊恼,“肉偿这种交易方式,只有我能用。”
说完她替迈克罗夫特整了整领子“托马斯给蓓尔梅尔街的厨房送了半扇羊,今晚早点回来。”
迈克罗夫特颔首,而后礼貌地在未婚妻脸颊落下一吻“等我回家。”
伯莎还是挺在意这件事。
讲道理,这可是“老乡”哎。
虽然穿越之前的伯莎一向不喜欢文书工作,但她到底当了大半辈子记者,也算是“懂行”这位“菲利普路德先生”,文笔利落干脆,完全看不出是名女性。而且她虽然选取爱德蒙坎伯作为原型,但原型只是原型,剧情方面有着丰富的原创情节和思想表达,足以可见,她不是个文学专业生,就是个创作老手。
这就更让伯莎想见见“菲利普路德”究竟是什么样的人了。
好奇心一上来,就像是被小虫爬进心脏似的,抓的人心痒痒。伯莎忍了好久,还是没忍住。
讲道理,顺其自然是一回事,也不见得她不能打听打听不是
伯莎手里有着一大队街头小偷和伦敦车夫,想打听一名“歇洛克福尔摩斯”的女性朋友,那太容易不过了。
她没花多少工夫,就拿到了自己想要的一切信息。
哦,原来这个世界不仅有福尔摩斯、简爱和比尔赛克斯,还有傲慢与偏见中的一大家子。
哦,原来这位“菲利普路德先生”,正是班纳特家的三女儿,那名在原著中其貌不扬的玛丽班纳特小姐。
哦,原来她已经准备搬来伦敦,在塞彭泰恩大街找好了住所。
哦,她搬进新家没多久,歇洛克福尔摩斯就迎来了第二个案子。
而这次的案子,无数线索指向白教堂区。
行吧。
这下伯莎不得不把注意力从自己的“老乡”身上挪回至现实。
伯莎知道自从真理学会之后,比尔赛克斯一直没有断过“魔鬼脚跟”的用药。他和南希的处境因此变得极其困窘。
这两年来伯莎给过赛克斯几个活,他效率平平,之后泰晤士夫人就没再找过他跟不上帮派发展的脚步,即使是伯莎有意提携也无济于事。但她不会忘记这家伙也是为了帮派才变成这幅模样的,她时常叮嘱内德莫里森给南希带几笔钱,然而具体做什么用,伯莎也管不了。
她不知道的是,比尔赛克斯精神恢复后,却愈发疯狂,买不起“魔鬼脚跟”,就动起了做生意的法子。
而他的上家是一名姓布莱克伍德的贵族。
这名布莱克伍德甚至找回了“老犹太”费根,案件兜兜转转,又绕回了雾都孤儿的大致剧情。唯独变化在于南希死的更早,而比尔赛克斯,最终真的应了当年伯莎吓唬他时说的鬼话
付出代价,当众吊死,接受了命运而非法律宣判的绞刑。
听闻消息后伯莎赶去现场,好巧不巧的是,她暂时放下了对“菲利普路德先生”的兴趣,却偏偏在这个时候与她打了个照面。
伯莎走下马车时,刚好看到那位玛丽班纳特小姐离开。
她并非单独行动,伯莎一眼就看到了属于爱尔兰姑娘摩斯坦小姐的艳丽红发,以及她身边一位衣冠楚楚的青年绅士,应该是约翰华生医生。而走在前面的那位姑娘
谁说玛丽班纳特小姐相貌平平来着
身材娇小、容貌清秀,大抵和简爱小姐一样,甚至和伯莎认识简时的年纪都差不多,不过十八、九岁,是不符合维多利亚时代审美要求的小家碧玉型姑娘。
伯莎瞧着倒是挺好看来着。
也许是为了方便行动,明明是个乡绅小姐,却穿着朴素的女仆服装,但那双亮的惊人的眼睛和坚定又认真的神情着实令人不好忽视。
小小一只,却好似蕴藏着巨大能量。
伯莎注意到了她,她却没有注意到伯莎,只是随着苏格兰场的介入,跟随警察们上了马车,匆忙离开了现场。
“夫人,”托马斯泰晤士这才走了过来,“赛克斯他,呃,尸首怎么办”
“交给苏格兰场吧。”
伯莎收回目光,神情冷淡“不是帮派纷争,就给雷斯垂德探长这个面子。待到案件结束后,葬在南希隔壁就是。”
当天的餐桌上。
迈克罗夫特把盐罐递给伯莎,她冷不丁开口“我今天见到那位玛丽班纳特小姐了。”
男人的动作微微一顿。
说好了顺其自然,他当然相信伯莎会遵循诺言。因而迈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