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5章 番外·白雪黑霄(二)(2 / 3)

厚谊,而这对天之骄子必然成为太素剑宗下一代托举起仙域辉煌的人如果没有那个预言。

那个,如阴翳般形影不离的预言。

谁都没有想到,比起离经叛道的明雪,叛出宗门的人竟然会是公认的仙门表率,最为雅正自律的明霄。

可是事已至此,明雪是怎么想的

他是否还囿于过往的情谊,不忍下手

如果是这样

所有人投注在明雪身上的视线都有了不同程度的审视,不管是出于什么理由,这个行事出格的年轻仙尊在他们眼里还不具有相应的威信,他们以前所未有的严厉态度观察他的态度和举动,静默地等待他的下一步行动。

对视沉默的二人终于动了,白玉京上霍然卷起了接天的狂风,冰雪自山巅而来,被一只苍白的手拢入袖中,模样清冷的魔尊足尖轻轻点地,身形不动,如轻薄纸片般随着卷起的狂风倏忽后退了十数丈,长而乌黑的眼睫微微垂落,一点雪花落在睫毛上,没有化开,轻轻压在上面,视线落在身前

一星寒芒吞吐冰冷剑光,任他如何辗转腾挪,始终稳定地指在他咽喉前一寸处,剑锋上的锋利灵气几乎要隔着护体真气穿透他的血肉,愤怒而贪婪地啃噬他的咽喉。

他们的行动快到人眼无法跟随,众人没有贸然插手二人的战斗,只是默不作声地抬头看着。

鸣霄忽然从宽大袖摆中伸出了一只手,手指按压上抵着喉咙的剑刃,丝毫不在乎锋利剑气割伤了皮肤,一线血红滑下,很快被高空冰冷风雪冻住,明雪的瞳孔微动,视线死死钉在了那只手上。

他和明霄同胎双生,容貌身形处处相同,但他总觉得明霄比他好看,沉肃思考的样子好看,生气无奈的样子好看,压下的眉宇和弯起的嘴唇好看,握剑执笔的手更好看。

剑修的手何其重要,不说是肤如凝脂,也必然骨骼修长,不生暗伤,兄长是个剑痴,日夜抱剑沉吟,一双手如白玉雕琢,掌心覆着一层薄薄的茧,指节匀称,每一寸肌理都恰到好处。

这本是一双绝对完美的属于剑修的手。

但是风雪中,按压在剑刃上的这只手却布满了细碎的伤口,层叠的血痂从手掌一路蔓延到衣袖掩盖的手腕上,肌理匀称的手瘦削得过分,像是失了活气的死尸的手一般,淡蓝的血管在苍白皮肤下显露无疑,比刀锋更锐利的骨节几乎要刺破薄薄的皮肤,让明雪一时间差点没有握紧手中长剑。

“小雪天”

鸣霄不在意他的短暂失神,他的目光落在明雪手中长剑上,神情饱含温柔眷恋。

“你的手你的手怎么了”

明雪霍然反手去抓他的手腕,鸣霄折身后退,避开他的攻势,轻描淡写“新武器使不顺手,不是什么大事。”

昆仑高空冰冷的狂风刮过二人身侧,明雪怔怔望着他,视线一寸寸从他脸上移过,看他暗红如有鲜血干涸的眼底,看他一如往常束得整齐规矩的长发,忽然将剑锋下移,轻声道“师尊属意承祧太素的人,一直都是你。”

鸣霄静默地望着他,多年不见,这个弟弟仿佛只是一转身,就长大了、成熟了,宽阔的脊背已经能担起仙域的重担,已经能被人尊称一声仙尊,已经可以做到喜怒不形于色,见到他时也没有做出不妥的言行

好像真的只是一瞬间、一转身。

“你和我不一样,师尊教导我们心怀天下,护佑仙门,我从来都是听听就过,但是你每一次都认真听了,也认真做了。”明雪的声音低的如同自言自语。

“你才是应当坐在白玉京太虚宫里的人,你为什么不告而别,为什么自以为是为什么丢下我”

说出口的质问在万里高空之上,顷刻之间就被冷风卷走,连滚烫的愤怒都无力而冰凉。

鸣霄还是那样静静看着他,用独属于兄长的包容的眼神,良久之后,一尾猩红如蛇的骨鞭从他袖中滑落,一节一节的骨刺张开合拢,浓重血腥气味就算在风雪中也掩盖不掉,魔气随之溢出,张开带毒的獠牙,直到这一刻,谪仙人一般清正温雅的人才展露出了仙姿佚貌之下属于魔尊的些许气质。

冰冷的、血腥的、狠毒的。

不近人情的。

“心怀天下,护佑仙门,扶持道统这些事你也可以,小雪,你不正在这么做吗”

鸣霄的声音从未这么温柔,他虽然向来偏爱疼宠弟弟,却也不是擅长甜言蜜语的人,但再沉默寡言心性直率的人,在魔域鲜血淋漓地摸爬滚打上百年场吃尽各种苦头之后,也会变得不一样。

骨鞭的末尾像是坠着一滴永远落不尽的浓稠鲜血,狰狞骨刺咬合交错,这东西纯然就是为了杀人而制造出来的,只要被碰上一下,就必定会被连着皮肉刮下深深伤痕。

明雪忽然就知道鸣霄手上的伤痕是怎么回事了,剑是君子之器,是清正雅致不含凶戾的武器,使剑的兄长也是天下仙门的表率,是昆仑剑仙,积雪新松

独独不应该是这样

一种窒息般的哀恸和剧烈痛楚贯穿了明雪的心脏,他几乎有那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