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睛,现在笼罩着浑浊。
虾米双眼都看不见,是一只被遗弃的布偶猫。
它因为眼睛问题,几个月就被原主人遗弃,被迫成为小区里的流浪猫。
林凌那时经常在绿化带看到虾米。虾米浑身上下脏兮兮的,瘦骨嶙峋皮毛稀疏,因为视力看不见,只能在垃圾桶里乱找乱拱,食不果腹还经常被小区里的其他猫驱赶。
林凌有时候看下去,会丢点食物给它。
刚开始虾米胆子很小,嗅到人的气息就跑,也怕林凌。时间久了,它似乎能嗅出林凌,虽然看不见,但遇到林凌不会躲了。
似乎有那么一点不一样,林凌没有过多在意。
不知道当时的虾米,是否渴望过这个主人
后来是绵长的雨季,林凌第一个黑料开始,也是后面事件的导火索。
那天,天空灰败,林凌浑身湿漉漉的,没有打伞,拍完戏的衣服也没来得及,就那样坐在路边,颓败、孤寂且淡漠。
那天,虾米如果没有遇见林凌,可能就死了。它浑身淋湿,半个身子黏着粘鼠板,无论如何摆脱不掉,因为看不见,只能跌跌撞撞在林凌身后,颤抖着叫着。
它太脏了,浑身是虫子跳蚤,散发垃圾的味道,尤其身上黏着粘鼠板,满身脏污让人难以接近。
林凌那时突然觉得,自己就如同虾米一样,被人嫌弃。
还好,两个在一起,就不孤单了。
林凌把虾米捡回了家,给他剃了毛,将黏着的粘鼠板去掉,然后又取暖喂药喂食物。
那段时间虾米情况不好,林凌精神状态也不好,但是林凌强撑着照料了好久,也让这个生命力顽强小东西,最终活了下来。
当时余嚣杰嫌弃得要死,一直叫它小瞎子,虾米后来对这字眼都敏感,以为是自己的名字。
还是林凌给它改叫虾米的。
虾米有了主人,有了名字。
林凌也有了寄托。
现在虾米越长越好,皮毛光亮懂事乖巧,除了视力问题,再也看不出曾经的痕迹,已经是个漂亮的小公主。
林凌走进厨房,从冰箱里拿了块鸡胸肉煮上。
煮好后,把鸡胸肉撕成小块配上罐头,搅和在一起。
虾米就在林凌脚边乱窜,没了视力,似乎其他感官都很好。
等到林凌拌好罐头,它就垂着头开始舔舐着。
林凌又看了眼手机,又有几个未接电话,不出意外的话,全是余嚣杰的。
这个男人就是这样,死缠烂打,为了目标不择手段,不达目的决不罢休。
林凌没有理会,他给苗小晓打了电话,“苗苗,那个试戏名额的资料不变,还是原来那样,上次谢谢你了。”
对面的苗小晓有些意外,“啊,林老师,这就对了嘛”
苗小晓十分开心“你知道这次试戏名额的难得吗总共就几十个名额,你竟然还想给别人,错过了就太可惜了就算没选上,那也是一次露脸的机会,况且你的条件也不差”
苗小晓为林凌这个决定感到高兴,林凌和她多聊了几句后,才挂断电话。
放下手机,林凌环视四周,像是下定某种决心似的,转身,开始收拾屋子。
林凌其实有很强的边界感,他讨厌自己房间有其他人。
原先余嚣杰嫌回家远要过来睡,他是能推脱就推脱,拒绝不了就让人睡客厅。
不过余嚣杰好像不太在意这些,对余嚣杰来说,在市中心有个不用花钱还能落脚的地方,简直不要太好。
林凌找了个很大袋子,将余嚣杰的东西,一股脑地全部塞进去。
余嚣杰总共也没有住多久,林凌不喜欢余嚣杰的生活习惯,于是很多时候都是林凌在影视城,余嚣杰懒得回家一个人在这,有时间顺便帮林凌照顾虾米。
东西不多,但是乱糟糟的。
客厅,衣物随意搭在沙发边上,鞋柜边上还有纠缠在一起的鞋和袜子,杂乱的行李箱没有合上
卫生间里,牙膏扭曲成丑陋的模样,盆中准备洗但是不知放了多久没洗的衣服
林凌厌恶又反胃,碰都不想多碰,一股脑通通塞进袋子,像扔垃圾似的。
他不理解自己上一世是怎么糊涂答应的。
等到把一切收拾好后,林凌接起余嚣杰的电话,“东西我收拾好了,我给你寄到公司”
“林凌,你真的要这么绝吗”
余嚣杰嗓音沙哑,像是喝了酒,语调有种影视剧里疼痛文学的感觉。
不知道是真的,还是为了假装挽回林凌装的。
余嚣杰“我到底做什么你才能原谅我,林凌我错了,林凌你为什么这么狠心”
林凌淡漠“不为什么,我不喜欢你。”
甚至谈不上爱。
余嚣杰嘶哑“你当时可是答应我的你”
林凌实话实说“是你找的我。”
余嚣杰“林凌,那试戏的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