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肉不如的爹,不要也罢(4 / 15)

之间的权势。

简直就是仙府行走的代言人,活脱脱就是个金豆豆。

相比之下,沈云意这位名义上的小师叔,就显得无足轻重了。

能代替宁长泽去死,也算是沈云意为仙府做出的贡献,也不枉费仙府养育他多年。

总而言之,这样的沈云意,根本不配当他的朋友。

“怎么了?你不喜欢么?”沈云意故作失落,但很快又扬起了一张笑脸,“没关系,你若是不喜欢的话,那我再去替你……啊。”

脚下一踉跄,不偏不倚,就摔到虞绫怀里,虞绫下意识伸手扶他,手掌扶在沈云意的后腰,隔着几层衣衫,都能感受到皮|肉散发出的热气。

他似触电,神情立马慌张起来,下意识缩回手,哪知沈云意浑身的骨头,好像都是软的,弱柳扶风一般,攀附在他的肩头。

只要他一松手,沈云意好似就会立马跌倒,甚至会被风吹走,显得那般孱弱,又楚楚动人。

许是扯痛了伤,还从嗓子里发出意味不明的喘|息和闷哼,明明同为男身,虞绫须得耗费大量的时间,沐浴更衣,涂脂抹粉,才能熏成女儿家的体香。

来维持他男扮女装的假象。

可沈云意却身带辛香,吐气如兰,也不知是不是偷吃了什么很甜的花蜜,说话时,字与字之间,好似都会拉丝,又黏又腻,但又不会显得卖弄风情,更不会显得扭捏作态,反而有一丝娇憨的意味。

这让虞绫恍然间想起,宁长泽曾经给他介绍过一种很特别的植物,翠绿的叶,纤细的藤蔓上,长满了素白花蕊,在微风中袅娜聘婷,依靠于大树之上。

宁师兄说,这个叫作菟丝花,诗中所云,君为女萝草,妾作菟丝花,百丈托远松,缠绵成一家。

借此来向他表述情意。

但宁师兄不知道的是,他并不是什么菟丝花,而是和宁师兄同为男人,货真价实的真男人。

不过是有不得已的苦衷,遂才选择男扮女装。

以他的性格,也定不会依附于旁人而活,对这种需要依靠男人才能活下去,没了男人,就半死不活的人,无论男女,都感到嫌恶。

在虞绫看来,女子不比男人差,巾帼不让须眉,女子也能撑起半边天,并不需要事事靠男人。男人有时候,最不是个东西。

虽然和沈云意接触的时间不长,但虞绫觉得,沈云意好似就是那种人,还是他最最最厌恶的菟丝花!

一碰到男人,浑身的骨头好像都寸寸融化成了一汪春水,无论他怎么扶,怎么捧,都无法将其重新聚拢,非得融入骨血中,小心翼翼地呵护才行。

也是,初次见面,就能恬不知耻扒他衣服,还色胆包天摸他腹肌的男人,能是什么好东西?

即便不傻,但也色!

色比傻,更加令人厌恶!

虞绫当即就要将沈云意狠狠推开,再疾言厉色一番,哪知沈云意却抢在他前面,将他推搡开了。

沈云意道:“既然你不喜欢吃野果子,那我去给你抓只野兔来……”

说着,就踉踉跄跄往前走,还没走几步,又往一旁摔去。

虞绫瞳孔一颤,立马大力抓住他的手臂,呵斥道:“你都伤成这样了,还抓什么兔子!”一把将人按坐在了树桩上,刚摸索上沈云意的脚踝,沈云意立马吃痛地倒抽冷气。

“疼。”沈云意咬着下唇,泪眼汪汪,“你轻点啊。”

“我已经够轻了!”他根本没用力,好吗?

“你又骗我。”沈云意吸了吸鼻子,“算了,骗就骗罢,反正在这个世间,也没有几个人真心待我。”话到此处,他就黯然神伤起来。

虞绫微微一愣,下意识擡眸望他,入目就是一双灿若星辰的眼眸,不知是疼的,还是想起了什么伤心事,沈云意的眼尾泛起一层湿红。

让他看起来十分楚楚可怜,但很快又故作坚强地强颜欢笑。

“没关系的,我早就习惯了呢。”

虞绫愣怔,鬼使神差地问:“你习惯什么了?”

“习惯一片真心,惨遭辜负,习惯被冷落,被忽视,被遗忘,被虐待,被……抛弃。”最后两个字,刚一吐出,尾音就带了点哭腔,沈云意故作豁达,眼眸含泪地笑笑,他道:“其实也没什么的,一点关系都没有……真的。”

他低下头,闷闷不乐地抠着树桩。

这些话乍一听,还挺没头没脑的。

但虞绫却每一个字,每一句都能听懂。

他同样知道,沈云意被抛弃的背后,是仙府,仙主,甚至是得知真相的所有人,共同的决定,以及推波助澜。

他们所有人都偏爱宁长泽。

包括虞绫也是。

别说是牺牲一个沈云意了,就是牺牲一千个,一万个沈云意,虞绫也觉得值。

只要能保全宁师兄。

可眼下,不知怎么回事,虞绫竟头一回觉得,这件事对沈云意来说,是不是有些残忍?

有些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