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人才高声大笑,这是一种不合理的共识。旧约认为,笑容是愚人之举可欢愉是必要的,而你可知为何我要受到如此严苛的指控因为我亵渎谎言,把真理藏在怀里,而这真理便是笑。笑是法宝笑是灵丹妙药哈哈哈他用严肃对抗恐惧,而我用笑对抗他的严肃,僭主、国王、教皇尽管笑着往他们门口撒尿也就颠覆了所谓的圣神,我用笑赎回我被剥削的灵魂,剥削无处不在,无处不在荒诞只有在意识到荒诞存在的那一刻才成为永恒注3”
他妙语连珠,引经据典,从文学再到宗教,乃至哲学,就好像他从来不是个神经病人似的。
他的话句句暗藏机锋,胡言乱语却又不乏逻辑,他自诩与丑恶为伍,而他的那些话语更是难以叫人细想。他为笑赋予了神秘而非凡的意义,这会儿倒
是像个激情布道的牧师。只有那些最博学、思维最缜密的人才能勘破他话语中的恶意并顺着他的诡辩往前走,最后掉进他的陷阱里去。
有人会说,这就是小丑的高明之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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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我知道形容词颇有抬举他的意味,大红,你如果有那么高见,我们等会儿再说刚才说到哪来着像哥谭的象征是蝙蝠侠一样,他亦努力将自己化为另一重象征,罪恶并不,而是笑。笑有什么好讲的呢就是因为它太平常,太与人性相关。
在围炉的夜晚,提姆曾如此说到。
虽然不想承认。杰森说,够恶心的,但我没什么好讲的,那个狗屎东西就是这样。
没错众所周知,小丑不乏跟随者,他教他们用笑颠覆一切,也就是消解道德、严肃、法律,实际上,这点蝙蝠侠早就做过分析。在直面他之前,我认为有必要为了不太了解他的人再次重申一遍他是一位狄俄尼索斯式的领袖酒神狂热。话说没人没看过酒神的伴侣吧
哦你没看过啊,抱歉,提姆不是故意的。迪克对举手的人说。
抱歉了。提姆怀着歉意道,他接着说下去简单来说,它展现出了一种非理性的狂热,底比斯的统治者彭斯特用理性和秩序统治这座城市,但对底比斯势在必得的、彭斯特的表兄狄俄尼索斯希望整座城市都是他的信徒,因为他出生于这里,后来流浪到亚细亚,然而回到故乡后,他的表弟却不让居民信仰他。
于是狄俄尼索斯便设计和挑唆女人们发疯,狂女们疯疯癫癫地赤脚出城,烧掉房屋,杀死男人,寻欢作乐,吮吸野牛的乳汁,弄死不信酒神的姐妹
杰森一一道来,他第一次看欧里庇得斯是在哦,死前,但好在去冥界一趟,没把这些宝贵情节给丢下。
连彭斯特的母亲都没能逃过疯狂,她也被酒神蛊惑喂,小心
他手疾眼快地捞起差点被发呆的布莱雷利给推下去的杯子。
抱歉。这下道歉的人有两个了。我只是突然有点不安。你继续吧。
没人怪罪他,因为有更多人比他还有理由不安。
杰森只好继续讲述。最后,母亲把彭斯特的头颅献给狄俄尼索斯在清醒后痛不欲生。他们和彭斯特的父亲最后都被变成了蛇。
酒是让人发泄暴力的一种我很难完全将其形容为借口,因为酒确实让人神志不清。女人认为自己的酒神的伴侣,对酒神顶礼膜拜,进入一种极端的状态,排他性和极端崇拜以及暴力行事,便是最初的特点。
提姆交叠起手指,他低头看着地板。这就是我们需要分辨的了,长久以来,不少人给小丑歌功颂德哼,一些外邦人。不过,在哥谭,这样的人也不少。
更是有胡扯的政治家认为,他是无政府主义的代表,他是挑战阶级的先锋,他代表了一种底层社会的不甘。他们像为蝙蝠侠那样,为小丑编造身份,哦,小丑自己也爱编造身份。这个社会病了,这点
是没错,而看似在反抗它的小丑就因为反抗的立场,被归类为那些不幸者,这点相当可疑。
所以,他其实并没有多关心道德啦,价值观啦之类的东西。布莱雷利顺着提姆的话往下说,有人反感这个阴暗的,且弱肉强食的社会,可小丑他的颠覆只是为了颠覆本身,不关别的什么事
没错,也许一些人确确实实存在着这一类的想法。迪克开口道。但这绝不是小丑的。他不带有政治属性、以及政治目的,不带任何道德意义,他不是为了大众而站出来抗命,而是在
在利用大众。布莱雷利冷静地说,大众激情与大众癫狂。他根本就是在利用他们达成目的。在古代还能说是神明附身,而现在,只是被煽动的、不加思考的从众罢了,他们只是需要一个狄俄尼索斯需要一个小丑,需要一个具体的东西作为领袖。是谁不重要,是蝙蝠侠也行。不过,狄俄尼索斯用酒,小丑的那瓶叫人醉生梦死的酒是大笑
这就是为什么我希望大家能警惕。提姆继续说,他有一套自己的逻辑,并且吸附那些人这也是为什么小丑帮对他死心塌地,连不明真相的路人也能莫不关己地认为他很酷。他利用疯癫和狂笑来制造崇拜也或许,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