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是老板不要他了。
总之,这种民营企业里,人来人去都是非常正常的。
除非你在公司里有感情非常好的人,否则你走了,都不会起任何的涟漪,没有任何人会记得你,甚至都不会发现你什么时候不见了。
但是赵雨晨记得,那个女秘书曾经跟她说过,就是说莫良新想要潜规则她,还答应陪一晚就给一百万,但是她因为有男朋友了,所以没有答应,表示要把自己的第一次留到新婚之夜,留给自己的老公。
而且,那个女秘书还说过,莫苟诗也会经常帮她倒开水,因为办公室就在一排,但是办公室里面没有备水,一定要到公共茶水间去,那里一应俱全。
难道,难道,那个女秘书也是被莫苟诗下毒了?
如果是这样,这个女秘书应该要么早就被火化了,要么就已经成了永久植物人。
到底是哪一种情况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