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九十一章税收(2 / 3)

万大军要养活,就拿粮食为例,一人每天吃一升粮,每天就得消耗一万石。

为了筹措军饷等高额费用,“追赃助饷”的方法用的可比大明官军强的多。

李自成等农民起义领袖认为,官吏、缙绅、豪强们所拥有的财富,都是从百姓身上剥削来的不义之财,都是赃款、赃物。

因此,责令他们将这些财物缴纳给起义军充作军饷,所以称之为“追赃助饷“。

李自成在洛阳时就颁布了掠金令,规定了各级官吏的追赃数额:“九卿五万,中丞三万,监司万两,州县长吏半之。”

到了好客山东后,又规定乡绅也需要助饷。

要是放在河南,那都是杀了了事,如今也肯放这些人一马,收拢他们帮自己干活。

客观地说,此招既可筹措军费,又能慑敌安民,不失为一个筹集收入的好办法。

但是,打土豪、斗地主官吏的劫掠之策有很大的局限性,地主豪绅毕竟每个只能打一次,总有打光的时候。

不像税收,只要税源在,来年便还能收,连绵不断。

在自己统治的地盘上,仅靠“追赃助饷”,没有其他可持续的聚财办法,就只能是坐吃山空,必定军心、民心不稳。

这样,李自成起义军虽然勇勐善战,占地广阔,却没有一寸稳固的根据地作为依托。

待到百万之众,盘踞在河南、山东这两处地方,也是十分的难受。

冬衣这玩意,是不得不准备的,光靠着劫掠山东的大明宗室,是无法筹备处如此多的棉布棉花之类的。

而且,闯贼起义军的“追赃助饷”不像税收那样有多种法规和措施来确保收入归公,往往谁追谁获利。

因有私利可图,起义军上上下下都沉浸在“追赃”的狂热中。

自将军到土兵,个个“追赃”追得腰包鼓胀,私吞白银多者数千两,少者数百两,以至人人有富贵还乡之心,无勇往赴战之气。

哪像贺今朝废弃了大明的苛捐杂税,但依旧制定了新的税法,就算种田,也得对半分,把大饼画在后面。

方能最大可能的筹集军粮,用于战事,维护政权的日常运转等等。

在这件事上,李自成没有选择抄作业,依旧是另辟蹊径。

李自成农民政权,对苛捐杂税深恶痛绝,这让人非常容易理解。

大明底层早就苦赋税久已。

他们在税收的问题上走向了反面,把税收视为统治阶级的万恶之首。

“均田免粮”,完全不去建立税收制度,这样会比明末政权败得更快,更惨。

若是“均田免粮”后再回到自给自足的原始社会,不需要国家,不需要政权的长期运行,或许还行,然而这只是天方夜谭。

政权的财力基础没有经常稳定的保障,也就意味着聚沙建塔,经不住历史风雨的侵蚀与冲刷。

如果说崇祯的明末政权亡于横征暴敛,那么,李自成的政权在很大程度上亡于免税劫掠,这不啻于另一种形式的横征暴敛,手段还更酷虐。

各自极端的税收政策,最终会使大明王朝和李自成的政权走上殊途同归的败亡之路。

冬装是要做的,但是得花不少的银子。

“我们不仅要买冬装,还要多买些粮食。”

李自成又提了一嘴,这么多脱产士卒,不是谁都能养得起的。

他也没有那么多的粮食。

李自成的发展,完全成了蝗虫模式。

或者说李自成开辟的另类赛道,当真是成也税收,败也税收。

李岩想了想又开口道“大元帅,欲图大事,必先尊贤礼士,除暴恤民。

今朝廷失政,可是先世恩泽百姓已久,近缘岁饥赋重,官贪吏猾,是以百姓如陷汤火。

我等欲收民心,须托仁义。

在任好官,仍前任事,若酷虐人民者,即行斩首。

一应钱粮,比原额只征一半,则百姓自乐归矣。”

李岩说那么多,就是为了铺垫最后一句。

“均田免粮之策是大元帅立身之根本,岂能随意更改”丞相牛金星不答应这件事“只要一半,他们为什么不选择投贺今朝去呢”

因为战争的宣传鼓动需要,闯贼实行三年免征,广泛宣传开了大门迎闯王,闯王来时不纳粮的口号。

如此才得到了河南、山东,还有北直隶部分地区百姓的欢迎,极大激发明朝统治区内百姓们的造反热情。

李岩也晓得这种事针对夺取的敌占区是极为有效的,但是对于自己占据的根据地全免税是个很大的失策。

牛金星说的非常有道理,要不是冲着闯王来了不纳粮,这些百姓为什么不投了锤匪

现在他们与锤匪竞争优势就是这个点,岂能自己打自己的脸

一旦做出来的事,同口号不一致,这些遭受哄骗的百姓必定会反戈。

李自成已经被他自己宣贯的口号绑在了战车上,根本就没法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