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来老丈人被媳妇接回来住已经有半年多了,这半年里也就是刚开始开店时,有些好事的老头老太问起过两个大舅哥,老丈人似乎被他们寒了心,只说没有那两个儿子。
后来越来越忙,渐渐也就没人提起。
他这才想起来还有两个舅哥,老丈人来了半年,两个舅哥居然一次也没来看过老丈人,他都怀疑对方知不知道自己媳妇将老丈人接到自己家,或许对方猜到但从来也没问过一句。
他不禁有些为老丈人难过,付出全部心血却养出两个白眼狼。
要是没这半年的相处,他跟老丈人也就是普通的翁婿关系,年节过去看看,生病帮着照顾下,也就仅此而已了。但一块住这半年多,老丈人开店带着他,还教他厨艺,就连盖个房子都写的阳阳的名字,虽说这房子以后肯定还是老丈人的。
但就是这份照顾和信任,他对老丈人也是十分感激的,他们的感情也绝不是普通翁婿了。
只是再怎么有感情,他也只是女婿,比不过有血缘关系的两个舅哥。
这阵子也没听老丈人提起过两个舅哥,想必就算心里还生气,之前的话也是气话吧,现在猛的听这记者就这么大咧咧提起,他不禁担忧的看向老丈人。
而海连敬听了却连眉毛都没颤一下,仍是笑眯眯道“我没有儿子,就一个女儿,这是我女婿,跟我亲儿子一样。”
说着他拍了拍林志刚的肩膀,而林志刚则呆住了。
隋听云闻言自然夸他们翁婿关系好,要是不说还真以为是亲生的。
搞的林志刚都有些不好意思。
采访结束,海连敬等人回去干活了,留下隋记者和冯大胖摄像在那拍桌上的菜。
此时桌上已经摆上一大桌子菜,最中间一道叫花鸡已经被敲开黄泥壳,荷香四溢又不腻人,红烧肉颜色红亮、肥瘦相间,颤巍巍的摆在盘中,香酥鸡腿散发着勾人的酥香,每道菜都那么吸引人,摆在一块多种香味汇合,简直就是香味炸弹,炸弹的人都快不会思考了。
菜刚上桌时,冯摄像就快不会会思考,他本来就更爱美食,拍够素材道催隋听云道“你快尝一尝然后说一说。”
虽说说好冯摄像帮着干掉整桌菜,但隋听云做为记者,还是要尝一尝,给观众形容下味道。
隋听云正坐着,一时有些愣神。
她自然也闻到香味了,实在是太香了,她不自觉的就咽了咽口水。
她减肥多年,现在水煮菜几乎成了她的最爱,吃清淡饭菜多年,她现在几乎很少吃肉了,而且看到肉就会觉得又油又腻,完全不想吃。
可是现在她闻着这霸道的香气,却一点也不觉得腻,反而勾起了她的馋虫,可她都很长时间没怎么吃过肉了,要是这回破例,就怕以后再也吃不下清淡的饮食。
她都三十多了,新陈代谢变慢,肉吃多了很容易就胖回去了,她可不想像冯摄像一样,变成大胖子,唉,她也没觉得冯摄像不好的意思,就是她不想变胖而已。
她脑袋里两个小人开始激烈争斗,一个说吃块肉不会变胖,一个说千万别吃,吃过一次就回不了头了。
正在这时,她又闻到一股诱人的浓香由远及近的飘了过来,接着一盘新菜放在桌上,原来是烧鸭。
隋听云见了不禁有些失望,烧鸭她以前吃过。
她是北方人,但在南方广省那边也上学工作过很多年。所以京市的烤鸭她吃过,广省那边的烧鸭烧鹅她也吃过。
整体来说两种都很香,但吃了都会变肥。
京市烤鸭用的鸭子是填鸭,鸭子会比较肥,而广式烧鸭在腌制时就会有许多酱料像花生酱、芝麻酱、海鲜酱以及白糖等,烤前还会刷麦芽糖、刷油,总之都很油的样子。
可是这盘烧鸭似乎比她吃过的要美貌许多。
整只烧鸭被斩成小块,整齐的在一个大盘中铺成一片,洁白盘子边缀着一朵朵蓝色小花,与盘上色泽红亮的鸭肉相映成趣。
烧鸭皮如琉璃般的透着光泽,大小厚度均匀一般摆放,要不是被切成一块块的,块与块间有明显切痕,她都要以为这是一块上好的红玉,一下子就能吸引人的目光。
隋听云以前吃过那么多次鸭子,觉得没有一次比这盘烧鸭更能勾起她的食欲。
烧鸭的香味也很浓郁,摆在面前就更有冲击力了,一阵阵奇香就这么往鼻子里钻,她脑子告诉自己一失足成千古恨,但手拿着筷子却很诚实的伸向鸭肉,夹起一块放入口中。
入口的一刹那,隋听云眼睛不由睁大。
烧鸭入口首先是酥脆,鸭皮皮薄如纸,入口便悄悄融化在口中,脆皮过后又是又香又嫩的鸭肉,一点也没有油腻感,而且也没有一点腥膻之味,只有又酥又嫩的感觉在唇齿间反复横跳,咀嚼后咽下去还会泛上一丝回甘,令人回味无穷。
海连敬选用的鸭子是普通瘦鸭,没有填鸭那么肥,整块鸭肉除了酥皮就是烤成枣红色的鸭肉,仅有的一点油脂还被化在了鸭肉中,使鸭肉变得又柔又嫰,越嚼越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