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天下第一剑果然好剑(2 / 3)

野鸡转了转,看外皮已经发黑,估摸里面已经熟透了。

她撕一个鸡腿递给牧歌,“吃吧。”

牧歌接过,咬了一口,眼中浮现怀念和悲伤,“你知道吗以前在谷里,我和朋友经常会偷跑出去,到山上打野鸡烤肉吃,点火的烟迎风而上,这时候就有族人看到,告诉我爷爷来抓我们,我们为了不被抓到满山跑,踩坏了很多爷爷种的草药,气的爷爷让我们在祠堂罚跪。”程欢笑了笑“你还挺淘气的。”

“爷爷就是嘴硬心软,说让我们罚跪一晚上,结果别人一求情,爷爷就骂两句让我们不用再跪了。”

程欢借着火光,见牧歌眼角泛红,鸡大腿也就咬了一口便不动了。

“吃包子吗”程欢拿出在河洛镇买的肉包子。

牧歌吸吸鼻子,“好。”

“吃完早点休息,我今夜守着。”

牧歌咬着包子,“我陪你一起守夜。”

“用不上你,”程欢说,“你虽然用毒厉害,但是毒药终究会有用完的时候,好好留着保命,那些小喽啰我一个人就解决了。”

牧歌点点头“好的,要是有事你就喊我,我虽然武功不高,但也可以帮你一把。”

程欢“好。”

程欢坐在火堆旁烤着手,深夜时分,夜晚凉如潭水,林间冷风吹拂而过,火苗骚动,人影随波逐流。

程欢看了看周围,以防有什么乱七八糟的在附近埋伏。

目光一扫而过,落在旁边丛林中一株毛毛草上。

程欢看了眼身后的牧歌,倚着树干歪头闭眼,听呼吸声像是已经入睡。

她将毛毛草摘下来,指腹揉搓着毛茸茸的花序,刚毛粗糙,摸起来手感一般般,不似之前成为“兔子”那样柔软可爱。

程欢索然无味,将毛毛草扔入火堆。

宿主打算在这个世界待多久

临近博川,小刺猬知道程欢要把女主送到男主身边后就要去闯荡这个退休体验世界了。

程欢想了想“看情况吧,先把这个退休体验世界好好游历一番,咱们要花费的时间应该不小。”

“对了,女主这个世界的最终目标是什么守护宝藏吗”程欢猜测道。

毕竟看过这个世界的主线剧情,程欢大概能猜出来剧情的后续发展。

小刺猬点头嗯嗯,守护宝藏

程欢“那女主应该很容易就能完成,以男主的实力来帮助女主守护宝藏不是什么难事。”

这个世界的男主程欢了解了一下,谦和有礼,清风朗月,是广奚城中远近闻名的美男子,男主性子温和,是个爱惩恶扬善的主儿,武功虽然在高手榜排行第十,但刚刚及冠的年纪已经排到前排,算是天赋异禀的练武奇才了。

而且男主的爹,御剑山庄的庄主是江湖高手榜前三,一把乘风剑,御敌千百,也是有万夫莫敌之势。

所以程欢把女主交给这两人还是挺放心的,御剑山庄也对梵黎族守护的宝藏并没有私心,庄主和梵黎族圣老之间也是真心相交的。

小刺猬那我们去完博川后再去哪里呀

“有这个退休世界的全部地图吗”

小刺猬查看数据台只有一个模糊的草图,上面只会显示比较大的城镇,具体的城市信息还需要我们到达目的地后我就会自动收集数据的。

程欢看了眼地图上最大的两个城镇,第一个自然是金陵,第二个就是长奚城。

“博川之后,我们先去长奚然后再去金陵,剩下的之后再做决定。”

小刺猬好的。

一夜无事,想来是所有的杀手都有去无回,金蝉阁那边安生了许多,不敢在派人过来挑衅。

天刚蒙蒙亮,程欢就把火堆熄灭,去附近的溪水弄了点水,浇在欲欲跃试的火星子上。

山林防火,人人有责。

清晨的山间与深夜的山间相比,更加清凉一些,林间还有升起的雾气。

程欢准备叫醒牧歌,却发现她双颊红润,嘴唇泛白。

程欢抬手摸了摸牧歌的额头,果然滚烫。

“牧歌,你发烧了,你身上有没有能治发烧的药”程欢轻拍了一下牧歌的手臂。

牧歌费力的睁开眼,“只有毒药。”

“要以毒攻毒吗”

程欢“”

一个简单的发烧要以毒攻毒,程欢可以确定牧歌烧糊涂了。

估计牧歌身上都是毒药,程欢没再问,双手一捞,将牧歌公主抱起来,搂在怀里,放在马背上。

程欢稳住牧歌的身子,飞身上马,让牧歌窝在自己的怀里。

“我们先去昭和镇看大夫开药,你现在状况不好,博川晚两天去吧。”

距离男主到达博川还有几天时间,还来得及。

发烧这种事在古代可大可小,要是把脑子烧坏了,大罗神仙都救不活的。

牧歌闭着眼,躺在程欢的颈窝,迷迷糊糊地应了一声“嗯”。

她没听清程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