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我和你爷爷他们,就是用这样的土块垒起了第一间土坯房。“
月光洒在无垠的棉田里,叶明轩第一次注意到军垦城的夜晚如此寂静。
没有波士顿街头的车水马龙,没有公寓楼下便利店24小时不灭的霓虹灯,只有此起彼伏的虫鸣和远处隐约传来的火车汽笛声。
姥爷粗糙的手掌按在他肩膀上:“明轩啊,根扎得越深,树才能长得越壮。“
这句话像颗石子投入深潭,在他心里激起细微的涟漪,却很快又被理智的堤坝拦住。
接下来的日子,叶明轩像个局外人般旁观着亲人们的热情。
母亲静静带他参观市政厅,指着墙上的城市规划图,眼中闪烁着骄傲的光芒。
刘三女姥姥每天变着花样做他小时候爱吃的油塔子,就连总板着脸的父亲,也特意抽出时间带他去看军垦博物馆。
那些泛黄的老照片、生锈的坎土曼,在他眼中不过是历史课本上的陈旧符号,却让亲人们热泪盈眶。
转折发生在某天清晨。叶明轩早起散步,在农场的育苗棚里撞见正在嫁接果苗的三叔
男人戴着护目镜,专注地将嫩芽嵌入砧木,动作轻柔得像在进行精密的手术。
“过来搭把手。“三叔头也不抬地说,递给他一把小剪刀。
叶明轩鬼使神差地接过工具,按照三叔的指导修剪多余的枝叶。
阳光透过塑料薄膜洒在掌心,沾着泥土的指尖微微发烫。
当第一株嫁接成功的果苗在晨风中轻轻摇曳时,三叔突然说:
“当年你爸在这插第一根滴灌带,手也这么抖。“
这句话像把钥匙,打开了叶明轩记忆深处的暗格。他忽然想起小时候,父亲每次回国都会带回农场的泥土,郑重其事地放进书房的玻璃罐。
那时他觉得可笑,此刻却突然理解了那些褐色颗粒里承载的重量。
叶明轩的年龄跟叶飞他们相仿,因此上,叶飞他们放学后,经常一起玩,他们之间倒不陌生。
还有韩叶这个自来熟,来军垦城快一年了,还是没有放下自己的优越感,只不过没人可以炫耀罢了。
遇到叶明轩觉得可算遇到了知己,老舅是参议员,和自己家一个档次,因此上对叶明轩极为热情。
叶明轩对于这个小胖子倒是也不抗拒,甚至很多话聊的都很投机,两个人竟然成了好朋友。
韩叶经常带着白莎莎和叶明轩一起去玩,还认识了很多朋友,其中一个竟然还是叶明轩的发小。
这个女孩儿叫夏若彤,是静静在炼厂工作时候的邻居,她和叶明轩也算得上青梅竹马了。
小时候妈妈忙,叶明轩经常去夏若彤家里,吃饭也在那,所以见面后,夏若彤马上认出了他。
叶明轩直到她说出名字,半天也没敢相信,那时候这个丫头可丑了,鼻涕还总擦不干净。
怎么几年不见,竟然成了白天鹅,虽然还没有彻底长开,但那修长的身子已经初具规模。
特别是那吹弹可破的脸蛋,娇嫩的让人看见就想上去啃一口。
看见叶明轩傻乎乎的看着自己,夏若彤一把揪住叶明轩耳朵:
“跟小时候一样不老实,往哪看呢?”
叶明轩赶紧解释,不过想想又闭嘴了,刚才自己那目光好像真的锐利了一些,哪都看了。
接下来的日子,叶明轩的生活就快乐了很多,他这个年龄,还不太会理解大人们复杂的感情。
所以,除了回家时候拘束之外,和韩叶他们玩的倒是不亦乐乎。
骑马他会,但那都是在马场里,工作规矩。
但在牧场里却不用,叶飞他们骑马,鞍子都不用,揪着马鬃就窜上去了。
夏若彤也是一样,野起来韩叶那小子都差的远,骑马这事儿连叶明轩都不如,看着马屁股就哆嗦。
不知道为什么?叶明轩这个很绅士的人,就偏偏喜欢上了这个野丫头。
要知道,在米国,他从不跟那些很野的女孩子来往的,或者是她们的野跟夏若彤不一样吧?
他们一起骑马,摘樱桃,挖老鸦蒜,钓鱼,野炊,天天忙的不想回家。
这幸亏还不是暑假,不然叶明轩家都懒得回了。
夏若彤连续翘课陪他玩,叶明轩也不好意思了,毕竟不能总耽误人家学习。
于是他干脆去了学校,反正叶飞他们也都在这里。干脆体验一下这里的学生生活。
这一下受罪了,那军训就让叶明轩蜕了层皮,人家教官可不管你是不是这里的学生,来了这里就得遵守这里的规矩。
叶明轩想逃跑,但又怕别人笑话,特别是夏若彤那双大眼睛正戏谑的盯着呢。
忍吧,男人不能说不行,哪怕拉练时候,负重都被那丫头抢走了,可他最终还是没退缩。
姥姥刘三女看见他回家那狼狈样,心疼的就要去学校找教官打架。
被静静哭笑不得拦住了,孩子总算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