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某要求分割遗产,法院不予支持。”
“如果余某为死者生下了孩子的情况下,是否就能得到遗产了”
大家都愣了一下,当时还真没有想过这个问题。
“你觉得呢”岳景城反问苏青橙。
“死者在死前曾到公证处公证过遗嘱,如果他们有孩子,遗嘱中遗产如果是归孩子所有,那这个遗嘱恐怕就撤销不了了。”
“这孩子虽然是私生子,但我国法律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具有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程浩宇提出不同意见,“但这个遗嘱的设立是违背公序良俗的,这一点不能否认吧”
苏青橙点头,“虽然是没错,但是因为有了孩子,以违反公序良俗来撤销遗嘱就说明法律歧视私生子女,其继承权就低于婚生子女,这和我们的法律是相悖的。等于在滥用公序良俗。”
其他几人都深思起来,好像有道理。
“当然死者的遗产他的私生子也只能继承一半,他妻子还有权继承一半,而且是属于死者的婚内财产的那一半。”
“但如果小三真的生了孩子,那钱就会落到小三手里。因为她可以作为孩子的监护人获得财产的支配权,就差不多相当于她继承了。”
还可以这样
这么一说还真是
还好小三没有孩子。
那人的妻子也没生孩子,我看就是那个男人不行。
活该
渣男没好下场。
橙子把这案例扩充了。
都会做抢答题了。
橙子棒棒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