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二十一条(1 / 1)

1915年大量的交战国双方商人挥舞着钞票满世界的购买物资,秦鸣的工厂也在疯狂的制造双方所需要的商品内,大量的军用商品如军靴、军衣、武装背带、猪鬃、刺刀、罐头、桐油、防毒面具、雨靴等等,还有从俄国得到的大笔枪械火炮订单从盐边运出。这必不可免的吸引了唐继尧与胡景伊的眼球,不过好在秦鸣顶着洋人开办的工厂,再加上手上有一个装备齐全的民团,胡景伊为了投靠袁世凯,自然不会去骚扰洋人,唐继尧虽然很想拿下盐边,但为了不引起袁世凯的注意,也放弃了拿下盐边的想法,秦鸣这才在唐继尧与胡景伊的缝隙间得以发展。

胡景伊虽然属于亲袁世凯派,但因出身不是北洋系,故袁世凯不完全信赖胡景伊。1915年(民国3年)2月,北洋系的陈宦(过去在四川曾为胡景伊的上司)率北洋军入四川省。同年6月,陈宦被正式任命为四川督军,胡景伊则被召还北京。到北京后,胡景伊任毅武将军兼参政院参政。自从四川进入北洋时代,但还是在德英法美多国商人开办的工厂名义下,陈宦也只能对盐边放任由之,只要交得上税,没有明目张胆的入侵就行。故而陈宦被任命为四川督军并没影响到盐边的发展。

国内这上半年也过的不太平,1月18Ri本帝国主义趁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欧美各国无暇东顾的时机,ri本驻华公使日置益觐见袁世凯,递交了二十一条要求的文件,并要求政府“绝对保密,尽速答复”。企图迫使袁世凯政府签订,企图把天朝的领土、政治、军事及财政等都置于ri本的控制之下的二十一条无理要求。但在袁世凯的运作下,对日交涉虽取得了不小的效果,但在ri本的胁迫下被迫签订《民四条约》。5月25日—中方代表陆征祥和日方代表日置益在北京签订了“中日条约”和换文。

屋外虽然已经高达37度的高温,但屋内依旧凉爽无比。秦鸣放下手中的报纸说道:“诸位,你们怎么看。”

赵全先开口道:“这还有什么说法啊!袁世凯丧权辱国,日寇如此欺我中华,必百倍奉还。”

赵全的话立刻受到年轻人的认可,有人立即说道:“没错,袁世凯丧权辱国,应该下台。”

张志远问道:“他下台了谁上,北洋政府除了他袁世凯可以压得住那帮北洋的骄兵悍将,再说还有谁能比袁世凯做得好了,难道是革命党?”

众人立马安静了,的确袁世凯下台,一除了袁世凯谁能掌控整个北洋,至于所谓的革命党,哼,1915年2月5日,孙宗山为寻求ri本政府支持,与ri本人签订的出卖国家利益的不平等条约中日盟约。比起二十一条有过之而无不及,好歹袁世凯通过一连串的运作下将条约中的第五号的七条没有签订,第四号全部删除,第三号中的两条删除一条,第一、二号中的十一条最后签订的条文不是“留待日后磋商”,就是加进了限制条件,签订了十二条。虽然在秦鸣以未来的眼光,看来尽管不一定是最好的结果可是在时下的天朝,这已经做到最好了,毕竟未来的人无法站在现在的天朝立场。但是孙宗山的中日盟约,彻彻底底的出卖天朝崛起的希望,好歹袁世凯对待条约做消极。

“好了,对袁世凯来说一味斥责其丧权辱国而对其外交努力视而不见,有失公允。在我看来袁世凯签订条约虽被逼无奈,但也改变不了他丧权辱国。但我们可以理解,毕竟现在袁世凯是民国总统,他的权利来自与北洋军,没有北洋压制现在的天朝怕早已战火纷飞。他有私心这是绝对的,袁世凯有强烈的权力YuWang,在“二十一条”消息泄露后,以孙中山为首的革命党人也正对袁世凯发动舆论攻势,号召党人“力行革命,推翻北洋政府。”这不能不令袁世凯惕然心惊。同时一但现在与ri本人开战,北洋重创,南方各都督虽然不敢在国战时闹独立,但绝对会有小动作,再加上满清余孽,以孙中山为首的革命党人在一旁虎视眈眈,这些都是逼迫袁世凯签订条约的原因。虽然袁世凯在签订条约后消极破坏,如允许南满、东蒙地区中日杂居,以及所谓的杂居地的商租权问题,聘用ri本顾问等,虽被列为接受条款,但袁授意参政院在《惩办国贼条例》中加入了严禁与外国人私订契约、出租售卖土地矿产的条例和天朝所有沿海港口湾岸岛屿概不割让租与外国的条文,对被聘的ri本顾问则暗中排挤,他的消极抵制固然不会真正使“二十一条”形同废纸,但在抵制ri本对华侵略方面也起了一定作用。孙文说袁世凯卖国,我看是五十步笑百步,没什么差别。”

“但这给我们提了个醒,日寇亡我之心不死啊!若我国工业强盛,岂惧他。弱国无外交,二十一条约便是最典型的例子,所以各位为了国家的强盛,请多多努力吧!!!”

“是!!”众人齐声回答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