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给李云龙送礼(1 / 2)

六个汉子怪笑着一哄而上,打日本人他们不敢,但是砸店,他们可是一把好手。

食客们尽管不忿,但却没人出头。

“呦,怎么还有个不长眼睛的在这儿呀”

马脸张瞥了角落里一眼,那里还有一个年轻人在吃东西。

“不是一般都应该是英雄救美的桥段吗难道是店老板有个国色天香的女儿”

高飞放下筷子,他坐的位置是在店角落,所以刚才店里一阵鸡飞狗跳,但他安坐如山,大碗酒大口肉。

他干掉了毛利五大郎,过来打算把张家口留守的鬼子一起端了。

高飞准备吃了饭,晚上动手,不过现在看来,似乎可以提前热身一下。

马脸张的一个小弟,听见他的话,立刻嘴里不干不净地走到高飞面前,扬起手就准备给他一巴掌。

“呱噪”

高飞手出如电,擒腕,下拉,另外一只手上,吃饭的筷子“嗖”地一下,钉穿了对方的手掌。

立时,鲜血如注。

“哎呦”

那人疼得脸都扭曲了,而不等马脸张等人回过神来,高飞已经猎豹般窜了出去,既然已经出手,那就把事做绝。

对方虽然有五个人,但是高飞艺高人胆大,连枪都没用,双手一翻,一柄军刀,一柄军刺出现在手中。

五个汉奸三死两伤,伤的两个,一个被挑了手筋脚筋,一个被断了脊椎

按照惯例,高飞缴了他们械,然后收刮一番。

盒子炮是毛瑟二十响,子弹大概有二百多发。

这种枪也是土匪、马贼、游击队最喜欢的武器,铁道游击队里说的快慢机就是这种枪。

被钉了手掌的那个家伙,高飞也没放过,这种汉奸狗腿子,有杀错没放过。

“烟、怀表、枪、子弹、银元收获还不错”

人无横财不富,高飞觉得,其实打劫真的是一个不错的职业,难怪“劫匪”这行的历史可以追溯到神话故事里。

旅店。

高飞在镜子前,拿着驳壳枪,不断摆着造型。

“嘿,看我双枪老太婆”

“呸呸呸,不对。”

“嘿,看我双枪李向阳。”

高飞看了一阵,总感觉还差点什么,最后发现,原来是没有沧桑感。

“有两撇小胡子就更好了。”

高飞把双枪收起来,他有系统给的背包,还有空间戒指,只要不装飞机坦克,普通的军备简直以一当百。

夜色降临,高飞走出房间,准备去端掉日军留守据点里的鬼子兵。

高飞离开旅店,外面黑漆漆的,连个鬼都没有。

他穿街过巷,很快就到了日军驻地。

日本兵的素质其实很高,并不是影视剧里的手撕鬼子那么弱鸡,就算是高飞,想要干掉他们,正面交火也没有胜算,只能突袭。

等了半个小时,高飞才在凌晨三点,人最困最需要睡眠的时候,抓住机会搞定了门口的两个警卫,悄无声息,潜入了军营。

一个小时后,高飞大摇大摆地离开,整个日军军营里,已经没有能喘气的了。

“坂田信哲,苍云岭”

高飞在驻地里,截获了一份情报。

日本鬼子那么多,只是一个名字,他可不知道是什么鬼,不过结合苍云龙,那就八九不离十了。

应该是日军第4旅团第3联队联队长坂田信哲,他指挥一个联队打垮中央军两个师。

最后,在苍云岭之战被李云龙部一炮击毙。

“李云龙”

高飞眼中精芒一闪,打算去苍云岭,加入革命队伍了。

他不是去救李云龙的,因为人家根本不用救,大不了就是突围的时候,伤亡大一点而已。

高飞连夜出城,县城的土城墙根本拦不住他,轻易离开。

大概三天后,高飞终于赶到了苍云岭。

这些天,为了赶时间和避免被日军发现,他都是在野外过夜,县城都是买了吃的立刻就离开。

苍云岭,日军已经和八路干起来了。

杠着狙击枪,高飞找了一个隐秘的观察点。

他打算干掉坂田信哲,给李云龙送一份大礼。

高飞也想干掉坂田联队,但是在这种战场上,正面交火,多他一个神枪手也改变不了战局。

新一团,防守驻地。

李云龙正面无表情地拿着一个望远镜,在那里查看坂田联队的临时指挥所帐篷。

“一营长”

“到”

李云飞放下望远镜,问道“张大彪,师部和野战医院转移了没有”

“报告团长,已经全部转移。”

听到师部和野战医院已经转移,李云龙满意的点了点头。

他指着坂田联队,大声道“这回咱们可以放开手脚,和鬼子干一场了,去,抓个活的问问,对面的鬼子是哪个部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