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秦官职(2 / 3)

尚食令、尚食丞,掌服侍皇帝饮食;

尚沐令、尚沐丞,掌皇帝洗浴;

尚席令、尚席丞,掌皇帝就寝用具;

尚书令、尚书丞、尚书仆射,掌宫中文书发启、呈送皇帝;

太官令、太官丞,掌烹调皇帝饮食,主御膳食;

宦者令,掌宫中诸宦官;

中书谒者令、中书谒者丞,掌内宫导引、接待、典仪等,以宦官充;

太医令、太医丞,掌皇帝与后宫医药;

都水长、都水丞,掌诸郡县水利事务,在各重要水系都派驻官署;

乐府令、乐府丞,掌宫廷音乐的排练、演奏、整理,以及音乐艺人的管理;

永巷令,掌后宫宦官、宫女的生活,以及宫人犯罪的惩处。

少府的这些属官中,尚书、中书谒者两个官署对后世各个朝代的政制发展有深远的影响,其余诸“尚”后转为女官。

治粟内史掌诸谷物、金玉之贮,相当于国库司库。属官有太仓令、太仓丞,掌国库中粮食的贮存;有平准令、平准丞,掌京师及诸郡物价(《通典职官八》)。

列卿

掌银印青绶。列卿之属有中尉、将作少府、典属国、内史、主爵中尉、詹事、将行。中尉掌京师治安、兼管消防,是京城的卫戍长官。

中尉署有丞、左右中侯、千牛等官佐。属官有武库令、武库丞,掌军器制造、贮存;有静室令,皇帝出巡时负责担任清道夫。

将作少府掌皇宫等公共建筑事务,本署有两丞,左右中侯。属官有石室令、东园主章令、主章长、左校令、右校令、前校令、后校令、中校令。石室掌建筑石料、东园主章令掌木匠、主章长掌伐大木、五校掌营建。五校所属多为刑徒。

典属国专掌召抚西南诸夷。

主爵中尉掌诸侯以下诸爵的封赠及宾客祭祀飨食等事务。

詹事

太子卿,掌太子家,统领太zigong臣,秩二千石,詹事丞副之。属官有:

太子家令,掌太子家刑罚、饮食、仓储、奴婢等事;

太子率更令,掌漏刻、礼乐等;卫率,掌太子侍卫;

中庶子,侍从太子;太子舍人,掌太子文书;

太子洗马,太子出,则洗马为前驱;

少庶子,掌太子诸庶务;

太子仆,掌太子家车马。

秦朝虽然详细设置了太zigong官,但却未正式册立过太子。

将行掌皇后礼仪。

皇后卫尉,掌皇后卫队;

皇后少府,掌皇后私人事务;

皇后少仆,掌皇后车马。

武将官制

国尉

最高武职,统领诸军,负责各级军官的任免与考核。国尉在战国时期的晋、赵等国也有设置,职掌相类。秦朝的国尉职务与汉朝的太尉相当,但不列于三公,地位较低,与卿相若。

护军都尉

执掌军政,统领诸将。掌禁军,参与武将的选补事务,遇将军率军出征时,则驻该军监督军政。

将军

秦朝仿周朝制度,设置前将军、后将军、左将军、右将军,位上卿,率军镇守边郡。掌金印紫绶。另置上将军、将军,为临时职务。有大征伐时选武将出任,军还即撤任。

地方官制

战国时期诸侯国普遍施行郡县制度,秦国设县始自秦孝公十二年商鞅变法。秦始皇二十六年,正式划分天下为三十六郡,后来陆续增设至四十余郡。

咸阳是国都所在地,不设郡守而由朝廷直辖,其长官为内史(《汉书百官公卿表》:内史,周官,秦因之,掌治京师),位同九卿,得参与朝政。

内史属官有:

都水长、都水掌水利;

铁官长、铁官掌冶金、制造农器;

廪牺令、廪牺丞掌粮食仓库和牧养祭祀用牲畜。

郡作为一级行政地方,军民兼治。郡设郡守、监御史、郡尉三个互不隶属的主要官员。

郡守郡的长官,边地多为武将,内地多以郎官出任,银印青绶、秩二千石。秦朝的郡守权力非常大,除了由朝廷直接任免的县令县长、负责监察郡治的监御史、负责统领驻军与管理治安的郡尉三者外,郡的其他官员均由郡守自行任免。

监御史隶属御史中丞,负责监察郡守与其他官员。

郡尉掌郡驻军,主治安,缉盗贼,银印青绶、秩比二千石,直辖于朝廷,与郡守相抗礼。郡尉属官有丞,内地诸郡设丞一人,大郡两人。边塞诸郡百里置都尉一人,都尉辖士史、尉史各二,掌边塞卫戍。关隘之处置关都尉,隶属本郡郡尉。郡丞郡的次官,辅佐郡守综理郡政,铜印黑绶、秩六百石。郡守缺位或不能理事时,郡丞代行郡守职务。属官有卒史、主簿、牧师令等。边塞诸郡另置长史,管理兵马军政,与郡丞同秩。

县为秦朝最低一级行政地方,秦朝的正式官职也仅仅设在县一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