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dman这个10年以上的老兵底薪100万。这个特例还允许通过交易得到底薪球员。参见问题69。
交易球员特例:这个特例实际上使球队在转会中送出球员,换回“信用点数”。这个特例不能用于自由球员签约——只能被用于交易。
伤病球员特例
这个特例允许超过工资帽的球队为队中在赛季余下部分不能上场的球员找一个替换者,同样可以用于球员死亡的情况。这个特例只能用于一名替换球员。最高工资是伤病球员工资的50%,或者是平均工资,两者取小。这个特例必须经过联盟的同意(由联盟指定的医师来决定)才能生效。此特例可用来签一名自由球员,或者为交易创造薪资空间。当被用来进行交易时,这个特例跟交易球员特例类似对待。如果球队的工资额低于工资帽,且差额大于各种特例组合的总额,或者在得到伤病球员特例之后差额大于特例总额,那么就自动失去了这个特例。如果球队工资低于工资帽而同时又可以使用这个特例,那么此特例将被算在球队总工资内。
如果一名球员在7月1日到11月30日之间因为伤病无法上场,那么球队必须在45天之内找到这个球员的替代者。如果这个球员在12月1日到6月30日之间因为伤病无法上场,而且医师确认他在整个下赛季也不能上场,那么球队可以在10月1日之前找一个替代者。如果受伤球员比预期早回来了,那么他可以马上被激活,而且这个替代球员(或者没有使用的伤病球员特例)不受任何影响。有时候球队获得伤病特例是很困难的事情。举例来说,DannyManning在97-98赛季末撕裂了前交叉韧带(ACL),然而NBA还是没有批准太阳队的伤病特例申请;近一些时候,魔术队在2003年也没有获得GrantHill的伤病特例。尽管如此,1999季后赛的马刺队获得了这个特例,他们找到了有肾病的SeanElliott的替代者;在BobbyPhills死后不久,夏洛特黄蜂就也获得了这个特例。实际上,批准这个特例需要NBA董事会的投票表决。另外参见问题18,获得更多的关于这个特例的可行性和使用方式。
不要把这个特例和球队在因伤退役或死亡导致失去一个球员之后所得到的两年的工资帽豁免相混淆。这个特例允许球队获得一个替代球员,而工资帽豁免直接从帐本上划去合约。
邀请合约
如果球队提请一个邀请合约,那么某些球员在合约结束之后就成为了受限自由球员。对于在98-99赛季及之后加入NBA的球员来说,在他们的第三个赛季,邀请合约的出价必须是这个球员前一份工资的125%,或者是底薪(参见问题9)加上15万元,两者取大。球队可以获得一个同等数额的特例,使得他们有能力发出这个邀请合约。对于结束了四年新秀合约的球员来说这个特例并不必要,因为球队可以对这个球员直接使用拉里伯德条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