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候也是冬天,雪下的挺大,老百姓的日子挺苦的,不知道大雪之下冻死多少人,可京城的小姐太太们却在取乐,她们发贴子邀请一些好友来家中围炉赏雪,还有的家里的花园里有梅花,就找一个好的地方,把屋子里烧的暖暖的,放着各种各样好吃的东西,透过大大的玻璃窗子赏雪,兴致来了还会写诗,还会画画……”
余家人在沈临仙缓缓的叙说中,不由自主的被她带进了那样他们想都想不到的生活之中。
那种纸醉金迷的,那种用金钱堆出来的富贵生活。
别人倒也罢了,经历过后世快速变革的余秀却是心生向往。
她捏紧了拳头,下定决心一定要多跟沈临仙学东西,趁着现在年幼有时间,要多学点才艺,等将来也要变成大小姐那样的才女。
几个小的开始慢慢的点着脑袋,一下下的快滑到地上。
沈临仙赶紧叫大狗几个把小的抱到炕上睡觉,过了一会儿,就赶余秀几个也回屋睡觉。
她带着余小花进了屋。
眼看着余家的人都各回各屋睡了觉。
沈临仙才悄悄的从箱子里拿出一个绿豆皮的包袱。
打开包袱,看到余小花满脸惊喜的笑容时,沈临仙也笑了。
她做了个噤声的姿势:“小声点,赶紧试试这套衣服好不好看。”
那是一套红色的衣裙,大红的缎面,上面一针一线的绣了百蝶穿花的图案。
衣服做工精致,看着富丽堂皇,实在是很吸引人的眼球。
尤其是在这个只能穿着绿灰白黑这些颜色,没有什么鲜亮颜色的时代,就越发的让人看了都不敢上手去摸,生怕把眼前这副美景给破坏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