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往后拖,只能让乐酷娱乐所付出的代价越来越小。
想通这些之后,对于乐酷娱乐的报价,3的社长只是象征性的反抗一下之后,就彻底的接受了。
2004年12月15日,作为乐酷娱乐驻韩国的代表,张蒙毅和魏哲正式与3签订协议,由乐酷娱乐出资7亿2千万韩元约合人民币400万元全额收购3公司,3将成为乐酷娱乐在韩国的全资子公司,负责相关游戏开发以及劲舞团的后续升级开发工作。
原3公司员工将由乐酷娱乐继续雇佣并保证其在公司期间的薪酬水准不变,在相关调整及任命下达之前,3公司依旧保持当前框架及相关工作不变。
自此,乐酷娱乐完成了在网游界的一块重要布局,为将来网游公司的发展壮大,迈出了重要的一步,对于白宁远的商业版图而言,无异于里程碑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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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今天这么拼,都没有打赏的了,桑心中未完待续。